|
浙江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立於1992年7月,是金華市發展外向型經濟的示範區,是金華對外改革開放的窗口,金華市本級經濟的新的增長點。開發區位於婺江南岸,與金華老城一江之隔,處在金華城市總體規劃的中心部位,是市區的"城中新城"。金華獨特的地 理位置,奠定了開發區明顯的區位優勢。開發區總面積72.78平方公里(包括浙江省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金華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由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代表金華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建設。開發區下轄蘇孟鄉、江南街道、三江街道、西關街道、秋濱鎮。
開發區分A、B、C、D四個功能區:
A區:中心生活區。包括金融、貿易、商業、行政管理、體育館、學校、醫院。
B區:科技園區。區內設無污染高新技術企業。
C區:工業園區。主要發展輕工、機械、汽摩配、精細化工、電子、醫藥、建材等行業。
D區:農業科技園和湖海塘旅遊區。開發度假村、觀光農業、水上游樂場,高爾夫球場和鬥牛場。
工業園區的優惠政策
金華市工業園區是金華市"工業強市"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享受市政府有關優惠政策外,落戶開發區的工業企業還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用地政策:七通一平的熟地,實行凈地出讓,每平方米112-117元。
技術改造獎勵政策:落戶開發區工業企業經銀行審核同意,可獲取70%-80%的土地抵押貸款或按揭貸款,實行技術改造,項目經立項後,其新增設備可獲取3%-5%的技改貼息或獎息。外貿企業從境外開具信用證後向銀行打包貸款的可給予貼息。
出口創匯獎勵政策:開發區範圍內出口創匯企業其出口及出口增長部分享受創匯出口獎勵,獎勵標準是以上一年出口實績為基數,基數內每創匯1美元獎0.01元人民幣,超基數增長部分每創匯1美元獎勵0.08元人民幣。
納稅大戶獎勵政策:開發區及工業園區內,凡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企業,可獲得3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獎勵。
收費政策:凡落戶工業園區的企業,除國家和省市規定要收取的費用外,開發區所收的一切行政性規費兩年內全免,事業性單位規定的費用減半收取。
引資獎勵:引薦外資工業項目到開發區的第一仲介人,根據實際到位外資額(美元)按1%-8%累進比例計提獎勵金(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