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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簡介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國家級開發區,位於杭州市東部,錢塘江下游北岸,距離杭州市中心(西湖)19公里,規劃面積104.7平方公里。經過8年的建設,首期和二期共10平方公里已基本開發完成。截止2000年6月底外商投資總額累計到21億美元,協議外資15億美元,已經規劃或建成浙江醫藥工業發展基地、浙江高 科技化工園區、機電工業園區、輕紡工業園區、浙江高教科研城以及杭州出口加工區。開發區正在建設的"浙江高教科研城"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預計在這一區域中將有十五所大學落戶,這一園區的落成不僅為開發區企業提供了高素質技術管理人才,也使開發區凝聚了人氣。開發區經國務院批准建設“杭州出口加工區”,實行"境內關外"的政策,利用開發區獨立海關的優勢,對出口加工區進行監管和封閉式管理。出口加工區具有特有的優惠政策,可為來料加工、產品出口型企業提供極大的方便和為出口型企業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和實惠,是這類企業投資的首選區域。
開發區交通運輸便捷,基礎設施齊全,並具有完善的機構為您的投資提供全過程的服務。
優惠政策
為鼓勵外商投資除稅收等方面優惠政策外, 目前,在信貸、進出口、外匯、管理體制等方面對外商投資企業仍具有一定優惠政策。
信貸方面: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境內外籌措資金,在按規定辦理了外債登記手續後,可以直接向境外銀行借款;向境內銀行(含外資銀行)申請貸款,其貸款期限、利率、手續費等;與內資企業基本相同。
進出口方面: 外商投資企業,一經中國政府批 準依法成立,便有了自營進出口權,在政府批准的經營範圍內自行進口其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物資,自行出口其生產的產品。
外匯方面: 根據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和售匯,也可以繼續通過外匯調劑中心買賣外匯。並可開立用於經常項目收支的外匯基本帳戶和用於資本項下的外匯專用帳戶。外商投資企業經常項目可以保留外匯收入。
管理機制方面: 中國政府賦予外商投資企業按國際管理運行的管理機制和經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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