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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浙江公司飛行員辭職案達成調解

05/30/2008/08:38
華夏經緯網

  中新浙江網5月30日電 國航浙江公司的6位飛行員要跳槽,東家不肯放行並起訴,索賠金額累計達3500余萬元。昨天上午,在蕭山區人民法院一號法庭,此案開庭,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6位飛行員最終與原東家解除了勞動關係,支付國航浙江公司的賠償金總額將近一千萬。

  飛行員要跳槽,東家索賠3500萬

  2007年底,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簡稱“國航浙江公司”)的6名飛行員分別向浙江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確認雙方勞動關係終止,被駁回。

  2008年1月底,這6名飛行員分別向蕭山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再次要求法院確認與航空公司之間的事實勞動關係終止,同時要求航空公司移交6名飛行員的勞動人事檔案、身體(體檢)檔案、飛行技術檔案、社會保險手冊、住房公積金等,並要求不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而2008年2月,國航浙江分公司也同時起訴該6名飛行員,索賠金額累計達3500余萬元,分別由違約賠償金、招錄費賠償金、培訓費賠償金和其他費用組成,每人從471萬至618萬元不等。

  庭審過程更像談判

  上午9點,6位飛行員到庭,雖然面臨鉅額賠償,但他們的臉上表情很輕鬆。和以往飛行員跳槽案件原、被告雙方劍拔弩張的情況相比,昨天的庭審更像一次談判。

  庭審一開始,飛行員的代理律師馬上提出請求,要求調解,被告方也表示同意。由於雙方事先已經達成了調解協議,在法律問題上的爭議並不多,在主審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對此協議的具體內容進行逐字逐句討論。

  一個多小時後,雙方最後達成協定:6位飛行員與國航浙江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繫於2008年9月8日解除,6位飛行員支付國航浙江公司129.2萬元至170.38萬元不等的賠償金。國航浙江公司在2008年9月8日前向民航華東管理局移交飛行員的相關檔案和資料,雙方各自放棄其他訴訟請求。對於最終的賠償結果雙方都表示可以接受。

  鉅額賠償有人“埋單”

  據了解,飛行員辭職的案子,在蕭山區法院已經不是新鮮事,2006年就審理過5件,最後5名飛行員與國航解除勞動關係,最終由春秋航空公司支付966萬元;2007年9月開始,蕭山法院受理了馬錫鋒訴國航一案,馬錫峰辭職需要向國航支付210萬元賠償。

  對於辭職原因6名飛行員也不願意多說,只是用工作壓力比較大,想改變工作環境等言語草草帶過。

  但由於協議中出現了“國航浙江公司與原告新用人單位達成飛行員流動相關協議”的條款可以看出,幾名飛行員其實都有了接受方,

  近年飛行員辭職不完全記錄

  2004年6月,海航集團控股的中國新華航空公司14名飛行員集體投奔奧凱航空公司。

  2004年7月,東航江蘇有限公司2名飛行員提交了辭呈,2人各支付賠償款100萬元後,解除了勞動合同。

  2007年7月,東航武漢公司13名飛行員跳槽,公司索賠1.05億元。8月13日,湖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13名飛行員應向東航武漢公司支付總計929萬元的賠償金。

  2008年2月28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最年輕的機長羅祖林成為海航第16名因辭職走進海口仲裁委的飛行員。

  2008年3月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飛行員李明(化名)辭職賠償案,賠償金179萬餘元。次日,武漢的東星航空11名機長突然集體“告假”,導致始發航班大面積停飛。

  2008年3月份浙江省首例判決的機長辭職案,機長馬錫峰需向國航支付210萬元賠償,馬錫鋒當場暈過去。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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