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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氣風俗——立夏習俗要申遺

05/06/2008/10:15
華夏經緯網

    昨天《節氣風俗能不能列入傳統教育》一稿,引發不少熱愛節氣風俗的市民及杭城師生們的熱議,並受到積極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人士的關注。

    學生體驗立夏習俗

    昨天上午,半山娘娘廟前熙熙攘攘,人們有的洗盆、有的刷碗,有的洗米、有的切菜,邊忙邊交談著。一個小時後,孩子們滿頭大汗地將烏米飯、野米飯、全筍、豌豆等特色菜肴端上了餐桌,開始“狼吞虎咽”。

    看著孩子們對立夏習俗的熱情如此高漲,帶隊的陸老師說:“看來我們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還是非常吸引學生的,只是我們沒有給孩子們創造一個很好的學習環境。像今天這樣,讓他們親身體驗既生動活潑又豐富多彩的立夏習俗,相比老師在課堂講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申報文本正在製作

    站在一旁的拱墅區皋亭文化研究會會長倪愛仁介紹,立夏這個節氣,早在3000多年前就形成了一些民間習俗,但隨著社會發展,立夏習俗已基本消失。

    半山一帶立夏曾有許多有趣的習俗。如孩子們吃的烏米飯、野米飯、槐豆、立夏餅,還有稱人。這些習俗中都隱含著許多歷史文化故事。除了吃烏米飯這項有趣的習俗外,其他的基本消失。“從現在開始,我們要逐步恢復起來。”倪愛仁說。

    杭州市群藝館的副研究館員林敏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般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具有突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二是要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具有在世代傳承的特點,具有鮮明的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處於瀕危狀態;三是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5年保護規劃。

    林敏說:“半山立夏習俗基本具備了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條件,我們這次到娘娘廟來,就是特意調查和感受立夏習俗的,相關部門正在積極製作申報文本。”

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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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浙江省海峽兩岸經濟文化發展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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