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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乙方 才華不是違法的通行證

05/23/2006/11:02
華夏經緯網

竇唯最近露面時表現得挺鬱悶  

  聲音·乙方 才華不是違法的通行證

  竇唯是位出了名的搖滾青年,一提起搖滾樂,很多人都會想到樂手在舞臺上拼命地砸吉他。昨天,搖滾青年竇唯把“砸吉他”又發展了一步:他到某報社向一位新聞工作者身上潑了一杯水,砸了一台電腦……還燒了一輛汽車。搖滾青年的這一舉動令舉座皆驚;當然,他現在已經理所應當地被警察帶走了。

  我剛聞此事,萬分驚訝;然而我很多朋友初聽此事,竟異常憤怒,並且對警察帶走竇唯拍手稱快,竇唯儼然已經成了“人民公敵”。其實想想竇唯出道這些年來,媒體和公眾對竇唯已經很是寬容了;然而無論他的音樂多好,無論文藝青年們曾給了他怎樣的支援,他的名譽、公眾形象都在昨天毀於一旦,並且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從此面對我們的將是一個擾亂社會治安、毀壞他人財物,或者說一個有可能背上犯罪記錄的竇唯。

  文藝是自由的,搖滾樂手尤其追求自由,他們喜歡自由表達憤怒,傳達心聲。然而文藝的自由只能是在藝術領域,誰也沒有權利因為要泄憤而任意危害社會治安,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這個道理是連小孩子也懂的,我們疑惑竇唯為什麼目無國法,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地採取如此方式泄私憤。難道搖滾樂手就有藐視法律,藐視社會安定的特權嗎?

  竇唯燒車事件給很多明星也敲響了警鐘。很多喜歡違反交通法規、想都不想就敢罵人打人的明星們,我們如今是法治社會,你們想來搞文藝,請先讓自己的行為與法律和公眾利益和諧一下,法治社會誰也沒有違法的特權。 
 
來源: 北京娛樂信報  作者:郝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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