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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國務院批准《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所確定的基本方針和主要原則是正確的。但在新的形勢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北京面臨新機遇期,迫切需要新的發展空間。總體規劃所確定的部分目標提前實現,規劃空間容量趨於飽和,難以容納新的城市功能。大城市問題日益顯現,原有規劃思想面對發展中的新問題,需要及時調整和補充。《北京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發展戰略》提出了“兩軸─兩帶─多中心”的城市空間新格局,即完善“兩軸”,包括繼承和發展北京城市中軸線,完善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的建設,保障首都職能和文化職能的發揮;強化“東部發展帶”,制定順義、通州、亦莊等重點新城規劃,疏導首都經濟的產業發展方向;整合“西部生態帶”,確定昌平、沙河、長辛店、良鄉、黃村等新城的定位與發展策略,創建宜居城市的生態屏障;最終構築以城市中心與副中心相結合、市區與多個新城相聯繫的新的城市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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