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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此文物藏品孰真孰假的論辯正當熱鬧之時,那邊2200萬元的鉅資已然付出,對此作為,社會上當然少不了說三道四。
國寶《出師頌》在全國眾多媒體一個多月的爆炒後,行將轟轟烈烈地登臺亮相之際,7月13日晚,中國嘉德拍賣公司的一份重要聲明宣告了今年中國拍賣場最重要的一場商業交易冷淡收場。
嘉德公司是這樣聲明的:“根據北京市文物局有關規定,1447、1635、1657以上三件定為國家一級品,以上拍品僅限國有博物館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購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第1657號拍品已由國有收藏機構優先購得,成交價為2200萬元人民幣。”第1657號拍品就是被稱為“中國現存最早的書法作品”晉代索靖的《出師頌》。因為“優先購買權”,北京故宮博物院在無一對手的情況下,毫無爭議地拿出2200萬元收購了它。
儘管此前包括記者在內的許多人私下已獲知《出師頌》的去向,但這個結局仍讓人大感意外。因為圍繞《出師頌》出現過太多的真偽爭議,產生過太多價值不一的評價以及對所謂“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的質疑,更重要的是對國家斥鉅資購下這幅真偽尚存爭議的手卷,在我國經濟尚不甚發達的今天,值得嗎?
《出師頌》孰真孰假
與許多珍品上拍前一樣,《出師頌》同樣遭受了各界人士的評頭論足,而對其真偽的辯論戰更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先是南方一家媒體發表文章直截了當地指出:“《出師頌》只值1萬元!”這家媒體報道說,在採訪了北京故宮博物院的有關專家後,得知這件被稱為中國最早的書法作品其實並沒有像一些人所說得那樣——價值兩三千萬元,其市場價也就是1萬元。
這個說法引起一片譁然。此後,便有多家媒體遍訪名家,以期得到更為確切的答案。
6月初,北京某報一記者以“出師頌殘卷合一待天價六年偶得珍品”為題再次對《出師頌》進行了相關報道。文中說,記者見到了中國古書畫鑒定界頂級人物之一的徐邦達,談起索靖的《出師頌》,92歲高齡的徐邦達眼睛中閃爍著發現寶物的光芒,他指著畫冊連連說:“國寶!國寶!”徐邦達的家人介紹說,他早就知道有這幅書法作品,但沒有想到現在出現了,他看到原作以後,興奮得幾天都沒有睡好。
時隔幾日,迥然不同的報道接連在幾家媒體出現,將這場真偽之爭推向高潮。幾家南方媒體紛紛對《出師頌》真偽提出質疑。一些媒體在報道中說,我國著名書法家、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成員啟功先生表示“晉墨兩個字是假的,那是明朝的紙。我從沒有向國家建議購買此作品。”一些媒體還報道說,《出師頌》引首部分宋高宗題寫的“晉墨”,屬於後人“畫蛇添足”,因為其所用雲龍箋的紋飾是“五爪龍”,而宋代只有三爪龍、四爪龍,不合典制,且書法的風格也不對;尾跋中米友仁又題為“隋賢書”。米友仁與宋高宗是君臣關係,怎會唱反調?
這邊真偽之爭愈演愈烈,那邊“優先購買”的程式悄悄地進行。據嘉德公司有關人士介紹,故宮博物院作出優先購買《出師頌》的決定,是經過了國家鑒定委員會和故宮博物院的著名文物專家的審慎研究和鑒定,並得到了文化、文物和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援,才促成了這件流離故宮81年之久的寶物“榮歸故里”。可以說,這個“買賣協議”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件有爭議作品具有較高的收藏價值。
日前,記者採訪了故宮博物院一位權威書畫專家。這位專家說,收購前,有關部門組織了國內多名鑒定專家及文物專家對這件拍品進行鑒定。據說啟功、徐邦達、傅熹年、朱家氵晉等國內文物鑒定界的泰斗級人物,都參與了《出師頌》的鑒定。這位人士還說,經過鑒定研究,專家們認為這件拍品的年代應是隋朝,書寫者不是索靖。
專家們的其說不一,也成了社會上議論的話題。特別是經過媒體的爆炒,專家們的判斷幾成了兩軍對壘的形勢,更給《出師頌》真偽之爭蒙上一層神秘面紗。
優先購買是一種權力的象徵
儘管如此,《出師頌》的橫空出世對於許多人來說,仍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故宮博物院的“優先購買”當然就成了眾矢之的。這個“的”就是“優先購買”的法律依據何在?
據介紹,《出師頌》拍賣的消息一經披露,就引起國家有關政府部門的關注。6月初,中國嘉德就接到北京市文物局的通知,要求對《出師頌》進行定向拍賣,以期此件難得珍品能留存于國內。《出師頌》即將付拍之際,國家有關部門與拍賣行進行了協商,並願出資2200萬元收購這一佳構。直到拍賣預展前的兩三天,《出師頌》被故宮博物院優先購買才被敲定。
“終於等來的一場好戲卻被臨時告知撤演,實在很遺憾,甚至有些不滿。”在嘉德此次春拍現場,一位從浙江來的藏家對記者抱怨道。他認為,這場好戲應該上演。“去年,米芾《研山銘》就走過場地被國家買走。今年《出師頌》乾脆連過場也不走了。沒經過市場能說清它的真正價值嗎?這當然不利於中國藝術品價值的真正體現。”這位藏家的反應很強烈。
優先購買是不是就是提前“私訂終身”呢?香港陳先生認為不是:“‘私訂終身’怎麼體現優先?”陳先生介紹說,“優先購買”在海外也有,按國際慣例說,在拍賣場上,當私人藏家與國家出價相同時,國家才有優先購買的權力。“你把優先二字理解成私下協商,強買強賣的味道很濃。”收藏者何小姐指出,“優先購買權”這幾個字只在新文物法第58條中提到,至於如何“優先”,法律條款上沒有詳細的解釋,在新近實施的《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中也只字未提,人們的理解自然就會千差萬別,而主管方面的理解理所當然地居於強勢地位,“優先”也就成了一種權力的象徵,所謂“公平、公正、公開”在這裡黯然無光。
法律在與權力的較量中,在很多時候是蒼白無力的。
2200萬元花得值不值
這個問題的提出顯然是一种老生常談。常談而無用,無用也要常談。因為社會上反映太大,“常談”就成為媒體的一個責任。
儘管故宮博物院表示,此次收購《出師頌》是經過了國家鑒定委員會和故宮博物院的著名文物專家的審慎研究和鑒定後,才作出決定的,但一些收藏業內人士認為,這次決定還是有些欠缺,甚至有人認為這錢花得實在不值。
採訪中,一些人表示,國家動用2200萬元的鉅資去購買一件身份不明的書法作品,實在讓人不可理喻。京城一家公司的管理者對記者坦言:“我們國家現在經濟是發達了,但不是到了動輒就掏兩三千萬元買一件藝術品的時候。如果用這些錢來建些希望小學,其意義是非同小可的。”一位收藏者在聽到2200萬元這個數字時,啞然一笑。他說:“我們收藏者還經常走眼,交點學費。,故宮拿出幾千萬算什麼?反正是國家的錢,又不用那些鑒賞家掏腰包,買真買假割不下誰身上的肉。再說,像遼寧‘慕馬案’中那些個官,幾個億都打了水漂,2200萬買件國寶為什麼不行?要真是真的呢,對不?”而在業內的一些人看來,有關方面的這次決定是正確的。收藏家郭慶祥說:“在我看來,《出師頌》是不是索靖手筆並不重要。既然國家願意出資2200萬元來收購這件作品,毋庸置疑它具備了重要的研究價值。”“值不值,要看作品在中國書法史上的地位。如果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斥鉅資購買就值。”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儘管整件作品有“畫蛇添足”之筆,但作品的年代定為隋朝應該沒有問題。既然是隋朝的東西,不管其作者是誰,它本身所具備的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故宮博物院一位專家說:“乍一聽2000多萬元買一幅字,多數人認為這是個天價。但就其應有的歷史地位來說,這錢花得值。”公眾能享受這個知情權嗎知情權如今已成了一個時髦的話題,體現在《出師頌》上,也成了一個問題。
上海的林先生得知故宮博物院買走《出師頌》後,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次購買為什麼有點偷偷摸摸的?他說:“對於國家博物館來說,花2000多萬元買一件書畫作品應該謹慎。尤其是拍前這麼有爭議的作品,總得對大家有個說法。”他認為,有爭議是正常的,但莫名其妙地收購讓人混混沌沌。這件作品到底是什麼?總應該由權威部門把定論告之天下。
一些專家認為國內博物館收購藏品是“國家的錢,專家的眼”,館藏品完全靠館內幾個專家的眼來定,這未免太輕率了。據悉,國外許多大博物館在收購藏品時都極為謹慎,有時為了搞清藏品的身份,甚至會動用全世界的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最後再綜合各方意見來決策買還是不買。而國內的一些博物館由於過於輕率,等把藏品買回來後,再研究發現是假可就晚了。
採訪中,一些博物館人士認為,花錢買藏品是博物館自己的事,藏品的基本情況沒必要告之天下,即便說了,多數人也弄不明白,畢竟多數人對這個專業知之甚少。
“2000多萬元哪兒來的?是國家財政撥給的。怎麼花才值得?作為公眾當然有權知曉。如果沒有公眾的監督,一些人就很可能拿著國家的錢為所欲為。”林先生指出,作為納稅人有權過問稅款的支出。林先生舉例說,這就好比一個股份公司,董事們有權知道公司總經理是如何花錢的,在沒有得到董事會許可的情況下,隨便斥鉅資投資是不行的。
目前,國家一些重大的投資項目事前公告于眾這一做法,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這一做法就重大文物收藏來講,也應當適用,因為公民對國家文博單位監督機制的建立,只是早晚的事兒。(中國商報
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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