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得後(魯迅研究者、魯迅博物館研究館員)
七十年了,1936年10月19日您離開中國,離開人間。
七十年了,1936年9月5日您寫下《死》,告訴人們在去年重病之後,您“記得了自己的年齡”,今年又患大病,有時想到“死”了,您留下了“都是寫給親屬的”七條遺囑:
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
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儘管您說明這“都是寫給親屬的”,然而,其中關乎“怎樣走人生長途”的蘊涵,我感到我何嘗不能銘記,參考,乃至遵行?自然,有的是我無力去做,可以不費心思的,如“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但處在“職務工作”之內的時候,恰如您曾經“執事”一樣,也得“執事”的。那是多麼盛大隆重的紀念啊!——當您誕生一百週年。幸而從此以後,“每下愈況”,以至於今日的近乎平常了。我確乎感到了一絲欣慰。
有的是我做不到的:我還不能“忘記”您。
我自信我知道您的深意:後死者的天職是“管自己生活”,這不就是您指出的:“但倘若一定要問我青年應當向怎樣的目標,那麼,我只可以說出我為別人設計的話,就是: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有敢來阻礙這三事者,無論是誰,我們都反抗他,撲滅他!可是還得附加幾句話以免誤解,就是:我之所謂生存,並不是茍活;所謂溫飽,並不是奢侈;所謂發展,也不是放縱”的“當務之急”麼?我懂。這是您對人的大愛。
然而,我做不到。
我還不能“忘記”您。因為您希望“速朽”的社會條件,還沒有出現。舊的三座大山推倒了,現在已經不再諱言,又有了新的三座大山:買房難,看病難,上學難。就是白領也在訴苦,是“房奴”,是“車奴”,何況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您在《故鄉》中寫到:“我想:我竟與閏土隔絕到這地步了,但我們的後輩還是一氣,宏兒不是正在想念水生麼。我希望他們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來……然而我又不願意他們因為要一氣,都如我的辛苦輾轉而生活,也不願意他們都如閏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願意都如別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您說想到希望,您又害怕起來。人是不會“忘記”害怕的。人只有在什麼也不害怕的悠遊、安謐、自由自在的生活中,才能忘記身外的一切:包括您。
我還不能“忘記”您。您勞作一生,反抗一生,您的“自我鑒定”是:“平生所作事,決不能如來示之譽,但自問數十年來,于自己保存之外,也時時想到中國,想到將來,願為大家出一點微力,卻可以自白的。”您不諱言“于自己保存之外”如何如何,我以為是偉大的。您對學生講演,說:“戰鬥不算好事情,我們也不能責成人人都是戰士,那麼,平和的方法也就可貴了,這就是將來利用了親權來解放自己的子女。中國的親權是無上的,那時候,就可以將財產平勻地分配子女們,使他們平和而沒有衝突地都得到相等的經濟權,此後或者去讀書,或者去生發,或者為自己去享用,或者為社會去做事,或者去花完,都請便,自己負責任。”當年聽講的許廣平先生和她的同學,大概像許廣平先生和您一樣,有了曾孫了吧?她們利用親權解放自己的子女的情況如何?
最後,我還不能“忘記”您對於“民魂”的呼喚。您是相信知識者的先驅作用的。您認為:“由歷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總是覺悟的智識者的任務。但這些智識者,卻必須有研究,能思索,有決斷,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權,卻不是騙人,他利導,卻並非迎合。他不看輕自己,以為是大家的戲子,也不看輕別人,當作自己的嘍口羅。他只是大眾中的一個人,我想,這才可以做大眾的事業。”可您又看透了學界有三魂:官魂,匪魂和民魂。您說:“惟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惟有他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但是,當此連學界也倒走舊路的時候,怎能輕易地發揮得出來呢?在烏煙瘴氣之中,有官之所謂‘匪’和民之所謂匪;有官之所謂‘民’和民之所謂民;有官以為‘匪’而其實是真的國民,有官以為‘民’而其實是衙役和馬弁。所以貌似‘民魂’的,有時仍不免為‘官魂’,這是鑒別魂靈者所應該十分注意的。”我生在舊社會,已經長大到十五歲,見過荒淫與無恥,感受過黑暗與恐怖。我長在紅旗下,受到過莊嚴的生活的洗禮;也親歷了“三面紅旗”、“十年浩劫”。幸而生存,年過古稀,人說,人老了,對於眼前的事容易忘記,而對於久遠的事,記憶猶新,我正是這樣的年齡啊。
您要人們“忘記”您,是為了自己生活得好。如果是這樣,我會淡淡地“忘記”您的。可是我覺得沒有“忘記”您我生活得更好:更明白,更有趣味!我不能“忘記”您,魯迅先生。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