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戲是台灣擁有最多表演風格、最具表演活力的戲劇。在政府舉辦的文化廣場,看到以木製綵樓、現場鑼鼓音樂及傳統戲偶演出的古典布袋戲;也在民間廟會活動,看到彩繪布景、現場聲光特效及中型金光戲偶演出的金光布袋戲;更在電視頻道上,可以看到精心佈置場景、運用剪輯聲光、動作特效、以大型電視布袋戲戲偶演出的電視布袋戲。
布袋戲是由兩百多年前中國大陸福建泉州、漳州移民引進使用南管、潮調音樂曲調的古典布袋戲開始,在台灣歷經幾個世代的傳衍,不同世代的演師陸續加入北管音樂、平劇音樂、日本流行音樂、西洋音樂、歌仔調音樂,並突破木製綵樓、舞臺限制,引進商業劇場編劇,加入電子化聲、光效果,而遞變為商業劇場的金光布袋戲與電視布袋戲。經此長期演變發展,布袋戲成為台灣文化風格的台灣布袋戲。
一齣布袋戲就是結合地方語言、民俗音樂、雕刻、彩繪、刺繡、掌中操偶技巧等文化的綜合體。布袋戲的主演就像一位言語、手掌特技的魔術師,控制著整齣戲劇的演出;後場的樂師則是一支小型樂隊,要能演奏管弦的哀怨、細膩與鑼鼓的雄壯、緊湊,而木製雕刻的戲偶頭、戲臺是古典雕刻藝術的展現,戲偶衣服的刺繡則是歷史文化及刺繡藝術的展現。
主演是布袋戲表演的靈魂人物,學習技藝的過程比一般演員更辛苦,他要揣摩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人物的說話語氣、用辭,表現生、旦、凈、末、醜、雜各種角色,學習操作這些角色寫信、喝酒、使用武器的動作神態,要讓每一個戲偶踏上舞臺時,都能展現各自獨特的風格與語氣。此外,他還必須像一位說書者,由他一個人將整個故事的情節表現出來。因此一位主演必須既能說又能演,達到「 一口道盡千古事,十指弄成百萬兵」的舞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