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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獲通過 中國民法典向誕生邁出關鍵一步


2007-03-16 10:24:36         華夏經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6日電(記者南辰 任芳)歷經八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16日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會上高票通過。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認為,這部法律的通過標誌著,中國民法典向誕生邁出關鍵一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呂忠梅代表認為,中國距民法典僅剩“一步之遙”。這“一步”的關鍵,在於民法典的另一重要支撐法侵權責任法的出臺。

    “侵權責任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王利明說。據他介紹,物權法明確了物的權屬,侵權責任法則將明確權屬受到侵害該怎麼辦。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立法計劃安排的9件預備立法項目中就包括制定侵權責任法。據介紹,預備立法項目的立法要求比較迫切,實踐中也有需要,起草單位正在抓緊起草和修改,待法律草案稿和立法時機比較成熟時再安排審議。

    王利明說,與物權法比較起來,侵權責任法的起草難度要小一些,且難點主要集中在技術層面。目前,無論從理論準備還是從實踐積累來看,起草侵權責任法的條件都已非常成熟,這部法“我想會很快出臺”。

    中國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期間經歷過幾起幾落。《立法與監督——李鵬人大日記》中相關部分介紹了民法典最近一次起草工作啟動的脈絡:2002年2月20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在與一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談話時表示:“起草民法典,把物權法的內容包括進去,爭取提交本屆人大常委會進行一審,留給下屆人大完成”。

    2002年12月23日,民法草案首次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共1200多條、10余萬字,分為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人格權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法九編。其中,物權法是整個民法典的基礎。由於民法典的編纂工作極其複雜,我國決定先完成主要支撐法的起草,再編纂民法典。隨著物權法的出臺,目前僅剩侵權責任法、人格權法、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法三部分。

    呂忠梅介紹,人格權法主要涉及自然人的姓名權、健康權,以及企業的名聲權等幾個有限的權利,相對影響範圍較小,涉及內容比較好列舉,民法通則中也已有相關規定。人格權法是民法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這部分的起草和出臺應該比較容易。至於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法,現在已經有很多規定,主要涉及和已有法律銜接的問題,編纂民法典時將有關規定串起來列為附則就行。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王利明認為,該體系形成的重要標誌之一是制定完善的民法典。

    法律界認為民法是社會的穩定器、公民權利的“保護神”。在現代社會,民法與刑法、行政法並列成為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呂忠梅指出,儘管當前離民法典只有“一步之遙”,要在201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任務還是“異常艱巨”。因為民法典的編纂不僅是把各法串起來,還要把物權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遺留的問題解決掉,就像以前擔保法中的一些問題,在物權法中得到了改善。

    “現在出臺民法典的客觀條件已非常成熟。判斷條件是否成熟,首先要看社會基本經濟制度是否定型;其次看人們的利益衝突是否達到了必須通過一部法來解決;再次看是否有足夠的理論準備。這三點我們都已具備。只是要把條件轉化為現實,還有工作要做。”呂忠梅指出。呂忠梅認為,“一步之遙”有多遠取決於各方面努力的程度,也許會很快。現在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至少經過十幾年的編纂。“我們已經做了幾十年的工作,工作從來沒有停止過。如果民法典能在2010年通過,那是我夢寐以求的。”呂忠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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