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歐陽淞在最新一期《求是》上撰文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要原則是堅持以人為本,其重點是要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文章說,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豐富和發展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境界,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文章強調,要以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提高服務和管理基層社會的能力水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要原則是堅持以人為本,其重點是要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這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所決定的,是由統籌協調社會各方面利益關係的現實需要所決定的,也是由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所決定的。要使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基層黨組織要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觀念,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提高基層社會的管理水準。
完善服務和管理網路。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府要創建服務平臺,構建服務群眾的網路體系。要發揮基層單位、各种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轉變行政管理職能,簡化辦事程式,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逐步形成惠及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城鄉社區的基層黨組織,要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正確處理新時期的社會矛盾,積極發展和諧的勞動關係,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以黨組織為核心,逐步建立行政功能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管理、服務網路,形成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合力。
健全服務和管理機制。要適應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變化,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基層社會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特別要主動做好黨員聯繫和服務群眾的工作,健全和落實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基層幹部接待和聯繫群眾等制度,促進基層黨組織管理社會、服務群眾制度化、規範化水準的不斷提高。
提高服務和管理實效。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竭盡全力去辦。要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訴求,保障群眾權益,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認真搜尋本地區本單位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從急需辦、通過努力能夠辦到的事情抓起,一段時間爭取辦成一兩件實事,堅持不懈地辦下去,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真正體現到為群眾排憂解難上來,體現到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