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2月28日報道,今年廣東省人代會共收到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18件,遠低於去年的265件。據了解,最新出臺的《人大代表議案處理辦法》規定“代表議案應當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使得代表提交議案“門檻”大大提高,這是今年廣東省人大代表議案大幅減少的主要原因。
一直以來,人代會期間代表提交議案數量的多少,往往被認為是他們參政議政的熱情高不高、能力強不強的直觀體現,甚至被認為是代表是否充分履行了職責、人代會是否圓滿成功的一個重要標誌。在這種指導思想之下,人代會收到的代表議案似乎越多越好,參與提交議案的代表似乎越廣泛越好。然而,片面追究代表議案的數量,難免會影響議案的品質,主要表現在:
其一,一些代表提交的議案缺乏廣泛的民意基礎,甚至是個人“拍腦袋”的產物。近年來,一些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或建議)一經媒體曝光,就會立即遭到社會公眾鋪天蓋地的質疑和反對,其根源恐怕就在於代表在提交議案之前,沒有廣泛地徵求民意,而只是憑著個人的主觀意願便冒然提出議案;其二,一些代表提交的議案粗製濫造,甚至是“臨時抱佛腳”的產物。一些人大代表平時忙於個人事務,忘記了作為一名人大代表的職責,臨到要開人代會了,才覺得應該提交一份議案以體現自己參政議政的熱情,臨時拼湊的結果,只能是粗製濫造、漏洞百齣,缺乏縝密的思考和論證,不可能提出高品質的議案;其三,一些代表提交的議案初衷雖好,理由也充分,卻缺少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方案,這樣的議案好看,卻不實用;其四,一些代表提交的議案停留在低水準重復的層次上,年年歲歲花相似,了無新意……
顯然,代表議案在於“精”而不在於“多”,議案應該首先重視品質,在重視品質的基礎上再追求數量。沒有品質保證的議案再多,也只能是華而不實,圖一時熱鬧,而于解決實際問題無補。所以,給代表議案擠擠“水分”,提高代表提交議案的“門檻”,嚴把議案品質關,是一種值得稱道的求真務實之舉。今年廣東省人代會收到的議案只有去年的7%,議案數量的大幅度下降非但不令人擔憂,反而讓人感到高興。
社會問題千頭萬緒,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確實有太多問題需要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加以解決。然而,我們又不可能寄希望一次人代會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如果一次人代會能切實解決幾個老百姓關心的問題,那麼這樣的人代會也可算是成功的會議。從這個角度講,人大代表們切勿急功近利,應付敷衍,不要提交那種缺乏廣泛民意基礎、缺乏縝密思考論證、缺少可行性方案的議案。換句話說,為了適應提交議案的高“門檻”,人大代表們就必須時時不忘自己肩負的職責,平時多花一點時間和精力,多做一些調查研究,努力提高議案的品質,提高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準。如此,則不僅是人代會之幸,更是百姓之福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