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鴻海集團負責人郭臺銘遭恐嚇案,上午傳喚郭臺銘到庭,郭臺銘上午9時25分在沒有任何保鏢的陪同下進入法庭。對於媒體詢問,郭臺銘表示自己沒有帶什麼數據,很多事情都已在法庭說過了,他也不怕與被告對質。
前台灣某雜誌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去年涉嫌以出書揭露“鴻海集團逃漏稅事件100萬美元”一事,向郭臺銘恐嚇取財新台幣32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查終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臧家宜、黃尚平及要求分紅的前“時報週刊”總編輯楊人凱等3人起訴。
郭臺銘出庭作證時指控,臧家宜未經查證就做出有損他名譽的不實報道,還趁他家人病重時勒索錢財,並表明,替他居中協調的中間人都是清白的,並沒有共同設陷騙他的事實。
據悉,庭訊一開始被告三人均否認犯罪。隨後郭臺銘以證人身份回答被告辯護律師的問題。他認為,臧家宜利用記者身分,以威脅姿態逼他接受訪問還偷偷進行錄音,並提出許多不實報道。
審判長詢問郭臺銘,是否有可能被居中協調金額的楊人凱、同學王冠亞兩人所騙?郭臺銘表示,他相信楊人凱是為了要把事情擺平,而王冠亞只是個性較魯莽,易上當,但不會陷害他,相信兩人都是清白的。
郭臺銘指出,3000多萬的勒索金額對他而言不是難題,但他擔心臧、黃兩人拿到錢後又去出書,若不報案則公義無存。他對檢方以恐嚇取財“未遂”罪名起訴表示不滿,質疑是否一定要等到對方拿到錢後才算得逞?
經過兩個多小時庭訊,郭臺銘步出法庭時說,花了一個上午出庭沒有在公司“拼經濟”,“愧對公司股東”。他表示,司法會保護每一個人,包括像他這樣守法的納稅人,隨身不帶保鏢,就是因為相信司法。他希望媒體在報道時儘量求證,多關注社會正義面、人性光明面,才不會“壞事傳千里、好事不出門”。
郭臺銘說,往後除非有特別狀況,否則不會再出庭,一切交由律師代為處理。晶報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