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箱  口令
  用戶名  口令
安徽 | 重慶 | 貴州 | 海南 | 湖北 | 湖南 | 江蘇 | 江西 | 天津 | 黑 龍 江 |
寧夏 | 青海 | 山東 | 山西 | 陜西 | 四川 | 新疆 | 浙江 | 遼寧 | 新疆兵團 |
網站導航
香港鏡像
繁體簡體
當前位置: > 專題 > 臺商論劍 > 台灣晶片業遭遇多事之秋

向前還是向後:臺聯電事件暫時休戰?


2005-02-25 09:28:50         華夏經緯網


  “臺聯電事件已經平息了。”

  2月21日下午,本報記者致電台灣聯華電子(以下簡稱“臺聯電”)總部,該公司媒體聯絡人顏勝德言語輕鬆,並一再強調關於臺聯電投資和艦科技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台灣當局已經有相關的表態了。”

  同日下午,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也對本報記者表示,台灣地方政府已經出來表態,稱該事件出了些差錯,“我認為他們會很快作出正式結論的”。

  事態發展似乎暫告一段落,但臺聯電事件本身所產生的風向標性的影響卻剛剛開始。

  曹興誠的一封公開信

  2月15日,聯華電子被指控在大陸進行非法投資,被懷疑是大陸蘇州晶片生產商和艦科技的實際支援者,遭遇台灣“檢署”的“閃電調查”。

  同時,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以及和艦科技總經理徐建華的住所也遭到有關方面搜查,徐建華被拘到案協助調查。

  臺聯電究竟與和艦科技是何關係?

  2月18日,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在致台灣“檢署”的公開信中承認,他本人曾幫助組建和艦科技,併為其尋找客戶。但他否認此舉存在任何過—錯,並駁斥了他本人及聯電幫助組建和艦科技屬非法行為的指控。

  曹興誠說:“是我制定了幫助組建和艦科技的計劃。但根據相應條款,聯電及任何下屬員工都不得在和艦科技進行投資,因為我們不能違背相應規定。”曹興誠表示,由此可見,他本人或聯電的所作所為都沒有違規,並要求“檢署”官員立即停止對此事件的調查。

  曹興誠表示,曾幫助組建和艦科技其實最終對聯電的市場有利,原因是聯電可以借此來遏制中芯國際的過度擴張。

  他表示,等到台灣當局取消科技公司不得在大陸進行“非法投資”的禁令後,聯電將不排除並購和艦的可能性。

  和艦科技兩年前開始運營,目前的晶片月產能為3萬片,使用0.15微米到0.50微米技術。和艦此前曾表示,將在今後十年內投資100億美元,目標是要取得中國第一大晶片加工廠的地位。

  曹興誠還承認了為和艦尋找客戶出力的事實。他表示,由於聯電並不能得到這些客戶,與其讓他們流向中芯國際,還不如把他們介紹給和艦。

  曹興誠還在公開信中承認,和艦曾使用了聯電的專利技術,但他不會因此對和艦提交侵權訴訟,原因是他計劃以此作為將來並購和艦的重要談判條件。

  此前聯電還否認了曾向和艦提供製造設備的指控。和艦的一位發言人則表示,只使用自己的專利技術或從其他公司取得了技術許可。這位發言人還否認了與聯電“有任何關係”。

  迅即,和艦科技也隨之發表公開聲明,1.本公司為獨立外資企業在中國大陸設立之半導體晶圓代工製造公司,與台灣聯華電子無任何關係。2.和艦科技所使用之製程技術除自行研發外,均經由與國際知名半導體企業以付費方式與交叉授權方式取得。3.本公司總經理徐建華先生僅為協助配合台灣“檢調單位”調查,以厘清聯華電子與和艦科技雙方之關係。目前和艦科技生產營運一切正常。

  此後業界又傳出商業“無間道”故事,聯電董事長曹興誠點名在此事件中有商業臥底搞鬼,並且直接指出就是曾任職中芯半導體的陳澄佑。

  陳曾經在中芯半導體工作過1年多,也具有科技業的工作歷練,在中芯離職後轉往和艦科技,目前又已離職。

  中芯國際趕緊發佈簡短聲明:1.中芯一向提倡公平友好競爭,並且一直歡迎其他國家和台灣地區的同業前來大陸共同發展半導體業,我們的原則是從來不批評也不評論友廠,更不可能從事任何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行為;2.中芯仍呼籲台灣地方當局儘快開放台灣同業到大陸投資設廠,以應國際競爭並開拓大陸廣大市場。

  面對聯電的猛烈炮火,中芯方面顯得異常冷靜。對於所謂“無間道”指責,中芯國際不予置評。

  “中轉站”策略失效?

  顯然,臺聯電事件開了不好的頭。“這是明顯的殺一儆百效應”,商務部國際經貿研究院對外貿易室主任劉雪琴指出,台灣一直禁止高科技企業到大陸投資發展,而僅僅是對勞動密集型的企業放行,而這樣的企業在大陸“已經沒有什麼競爭力了”。

  因此,在歐美日高科技企業紛紛涌進中國之時,台灣科技型企業想到的卻是“卡位”戰略,即爭搶大陸市場制高點。

  據悉,台灣當局直到2002年8月,才正式開放臺商直接赴大陸投資,主要開放了8163項對大陸投資的農產品、製成品項目,取消了5000萬美元投資上限;將臺商赴大陸投資劃分為“禁止類”與“一般類”,受理未經核準大陸投資臺商補辦登記。

  即使在有限開放臺商赴大陸投資之後,台灣當局仍然對臺商赴大陸投資設置了眾多障礙。

  在台灣“經濟部”發佈的《大陸投資負面表列——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中,禁止對大陸投資的農產品有236項,製成品有102項,另外是服務業與高科技業(郵政、電信、積體電路設計等)。

  此外,台灣當局規定,臺商若赴大陸設廠,必須在島內按一定比例投資。另外規定包括島內大企業對大陸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資產在50億至100億元新台幣的企業不得超過30%,資產在100億元新台幣以上的不得超過20%等。

  在此種局面下,台資企業採取的是曲線投資。最常見的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第三地成立挂名公司,再輾轉前往大陸投資;另一種是規避公司投資,改以個人名義赴大陸投資。

  商務部研究院長期研究國際遊資的梅新育博士在一份報告中指出,許多臺商為了規避台灣當局的阻撓而選擇到加勒比海等地的離岸金融中心(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等地)設立國際商業公司(又稱為“離岸公司”),通過國際商業公司投資大陸,借助離岸金融中心優越的保密條件,隱瞞其真實股權結構、資金來源,令台灣當局無法獲得足夠證據“依法”處置自己。

  規模龐大的上海宏力半導體製造廠、中芯國際積體電路製造有限公司、蘇州和艦科技公司、斯米克公司和太平洋數位公司、燦坤實業公司等知名外商投資企業者都是通過離岸金融中心進入大陸的。

  據統計,在帳面統計中來自離岸金融中心的眾多投資中,相當一部分實際上來自台灣,儘管尚難準確估算其規模。

  而通過“中轉站”作為第三地曲線投資大陸,是當前遭受台灣當局限制的科技型企業主要投資策略。

  投資蘇州的和艦科技是外商獨資企業,註冊地為英屬維爾京群島,名稱是英屬維爾克群島橡木聯合公司,註冊資本為3.5億美元,註冊時間為2001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為徐建華,住址是台灣新竹市。

  臺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承認,由於台灣地區政策禁止IC產業到大陸投資。如何不違犯當地政府規定,又能完成臺聯電策略需求。此時,正好臺聯電公司資深員工徐建華等人表示有意離職到大陸發展,曹立即給予支援,“要保留日後並購和艦之可能性,兩岸政策鬆綁,立即進行兩公司之合併。”

  “政策干擾”再思考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工會副總幹事羅懷家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承認,臺聯電事件對合資企業赴大陸投資的負面影響肯定是有的。

  目前,羅所在的工會正在作些“危機公關”。他說,“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們首先告訴企業這僅是一個個案。如果台灣企業覺得當局政策于企業的發展不方便,我們會努力做工作,進一步要求政府當局完善。

  對於臺聯電本身而言,臺聯電總部媒體聯絡人顏勝德則態度堅決地表示,不會影響臺聯電的既定計劃,只要台灣當局有關政策鬆動,臺聯電則會積極投資大陸。

  但是劉雪琴並不這麼樂觀。她認為,台灣當局一直在採取回避投資大陸,制訂“既利用大陸,又不依賴大陸”策略,現在積極吸引台資企業回歸台灣投資,在土地、稅收等多方面給予優惠、支撐,同時又千方百計鼓勵台資企業向東南亞等地投資轉移。

  劉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向臺當局釋放這樣的資訊,即企業行為應該按照市場規律行事,而不應該給予行政干擾,政治干擾。

  羅懷家對記者表示,台資企業繼續投資大陸不會改變既定策略,“畢竟經濟發展比政治更實在”。大陸是台灣非常重要的市場,他建議,希望台灣當局能鬆綁大陸投資政策,讓台灣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據商務部有關報告分析,目前台資在大陸投資的最熱門地區正在從長江三角洲北部向南部的蕭山移動,隨著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等戰略相繼步入深化,預計臺商將加大在西部、東北、華北與環渤海地區的投資力度。

  日前,臺商除了繼續大規模投資于大陸的電子、基本金屬、塑膠製造等產業外,對資訊技術產品(尤其是半導體晶片)和生物科技等高技術製造業的投資也在迅速增長,與此同時,台灣資本在大陸的零售、物流、醫療、教育與出版、房地產與基礎設施等服務業領域的活動也顯著增長。 (21世紀經濟報道 陳楫寶 明茜)

轉自新浪網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發表評論
Copyright  2007 By www.viewcn.com & www.huaxia.com
版權所有 華夏經緯網 京ICP證01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