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檢舉者陳澄佑爆料、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秘書邱立菱警告媒體,幾個案件當事人接連打破沉默,“聯電遭遇閃電徹查”一案更加紛繁複雜。
昨日,調查人員也沒如期約談聯電董事長曹興誠。
消息人士對本報記者稱,陳澄佑被曹興誠點名“中芯臥底”後,日前給台灣某媒體打電話予以反擊,稱“自己不過是小人物,是公司內部鬥爭的犧牲品”。
陳澄佑表示,曹興誠的臥底”指控毫無根據,是在利用他轉移偷跑大陸的焦點。
與此同時,有媒體報稱,台灣調檢策動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的秘書邱立菱轉為“污點證人”,邱立菱也不甘“污名”,站出來為自己辯護。
消息人士發來的資料顯示,邱立菱表示,如果該媒體不作出更正報道,將為此告上法庭。她說:“我跟公司律師討論過,沒有這樣的事,公司支援我這麼做,老闆也對我表示充分支援信任。”
邱立菱打破沉默,表明聯電在遭遇徹查後態度日益強硬。繼在各大媒體廣登曹興誠的3000字聲明之後,聯電員工也紛紛採取不同策略捍衛公司。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調查很可能只是台灣方面表明態度的“個案”,面對如此一波三折,聯電案很可能在一片紛亂中以不了了之收場。
台灣產業界呼籲當局鬆綁大陸投資政策
“台灣產業界真是很無奈,”台灣南僑化學公司董事長陳飛龍21日在一個題為“台灣產業赴大陸何所適從?”的座談會上,一臉無奈地抱怨說,“對於赴大陸投資,台灣無論高科技還是傳統產業進退拿捏都不易。”
目前台灣當局對臺商赴大陸投資制定了種種規定,包括島內大企業對大陸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資產在50億至100億元新台幣的企業不得超過30%,資產在100億元新台幣以上的不得超過20%等。此外,台灣當局還對高科技企業投資大陸制定了種種嚴格限制。
據悉,臺商赴大陸投資必須得到臺“經濟部投審會”、“陸委會”的批准,而這些部門的審批規定很多都是命令或行政裁量,其中標準尺度的拿捏掌控充滿了隨意性和政治性。臺商為避免投資受到困擾,經常採用“繞路”方式規避台灣當局的管制。最常見的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第三地成立挂名公司,再輾轉前往大陸投資;另一種是規避公司投資,改以個人名義赴大陸投資。這種繞路投資方式產生許多弊端。
台灣電機電子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說,大陸是台灣非常重要的市場,希望台灣當局能鬆綁大陸投資政策,讓台灣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新華社 作者: 李冰心)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2005-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