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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烽火'外交'戰略"鬧劇正陸續登臺


2007-07-25 09:17:14         華夏經緯網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社論說,這是連“始作俑者”陳水扁也早已預料到的結局--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廳拒絕接受陳水扁親筆致函潘基文秘書長所提出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要求。當初陳水扁在委託斯威土蘭、所羅門兩“友邦”向聯合國轉交這封“申請書”時,早就預料到聯合國基於其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所揭橥的“一個中國”原則,必然會拒絕其旨在製造“一中一台”的圖謀。但這也正是他所要得到的效果,藉此在島外向國際社會嗆聲,在島內則製造“悲情”,為明年三月實施“公投綁大選”,進行“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輔墊氣氛,達到既能保證勝選又能將分裂意識“合理化”及固定化的“一石二鳥”目的。

 

社論指出,陳水扁此舉雖然在聯合國的大門前碰得個頭破血流,但其黨羽卻聲稱,將繼續堅持下去,在九月間聯大開會時發動更強烈的“攻勢”。甚至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更揚言,籲請陳水扁公開宣示,放棄“四不”承諾,啟動“防禦性公投”。由此看來,陳水扁集團在未來幾個月內,將“公投綁大選”--“防禦性公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申請--向聯合國秘書處送交“立法院”對國際公約的批准書備案--爭取加入政府間國際組織--串聯起來的鬧劇,仍將敲鑼打鼓,連番上場。讓正在埋頭“一心一意謀發展”,開好中共“十七大”及人大、政府換屆,辦好奧運的北京,耳根不得清靜。如能刺激北京“奮起反擊”,發動“文攻武嚇”,讓其將之操弄出“助選”效果,那就更合其意。

 

可以說,陳水扁“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這一招,既是其在“公投新憲時間表”無法實施,難以向“台獨”基本教義派交代之下,進行的變相“法理台獨”之舉,也是幾年前邱義仁“遍地烽火‘外交’戰略”的延續和擴大運用。實際上,自邱義仁調任“行政院副院長”,實質上卻是扮演“地下院長”角色,利用“行政院”的內政“外交”資源進行“立委”、“總統”選戰的操盤之後,除了是開展“一週一利多”的政策賄選及大挖藍軍樁腳的基層組織戰之外,就一直在構思擴大實施“遍地烽火‘外交’戰略”,來個內外結合,炒熱“法理台獨”議題。既是為選戰烘托氣氛,又是要將“法理台獨”意識在民眾的頭腦中深入化及固定化,更是要向國際社會嗆聲“法理台獨”。

 

邱義仁開展“遍地烽火‘外交’戰”的手法,已從幾年前的“邦交國爭奪戰”,發展為多樣化。直接向聯合國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是為一種;本欄曾予以揭露評議的向聯合國遞交“立法院”對國際公約的“批准書”並要求存檔,是為另一種;要打“國際官司”,也為其中一種;發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並以“公投綁大選”及“防禦性公投”形式實施,早已在進行之中。而最新的動向,則是千方百計要參加中國大陸不方便參加或不打算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尤其是聯合國專門機構,倘“偷襲”成功即以此為作為要求成為聯合國“觀察員”的藉口。

 

實際上,台灣當局的這種“外交戰略”,已收到“初步效果”。其第一項“成果”,就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稱加入了“國際監察組織”。--原來,作為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國際監察組織”的章程規定,只接受監察機構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國家成為其會員。中國大陸的監察機構是監察部,它是國務院的組成部委之一,不符“國際監察組織”章程的規定。而台灣地區的監察組織是“監察院”,獨立於“行政院”之外,並與“行政院”平行,因而符合“國際監察組織”章程的規定。於是,台灣當局就覷準這個漏洞,“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申請加入“國際監察組織”並得逞,成為在眾多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中,罕見的不符合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個案。

 

陳水扁、邱義仁的“遍地烽火‘外交’戰略”,已經碰觸到了《反分裂國家法》的底線。這就使得反“台獨”反分裂鬥爭的形勢,十分嚴峻。“攤牌”的時刻,己經到了眼前,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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