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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 專題 > 新聞台灣 > 2006“弊案”攪亂台灣島

臺開內線交易案


2006-05-25 10:23:08         華夏經緯網

臺開案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審宣判,綜觀此案件從爆發、起訴及開庭審理過程,都經媒體大篇幅報導,中時電子報整理回顧整起事件始末如下:

  二00六年五月十日,邱毅指控陳水扁親家母簡水綿涉嫌從事內線交易。 

  五月十二日,彰銀證實簡水綿確實購買臺開股票,北檢指派檢察官許永欽調查。 

  五月十四日,邱毅指控,趙建銘與彰銀高層參加三井宴。 

  五月十八日,檢方約談蔡清文,並聲押獲准。 

  五月十九日,檢方約談遊世一,並聲押獲准。 

  五月二十日,陳水扁為女婿趙建銘涉嫌臺開案向全民道歉。 

  五月二十四日,趙建銘、趙玉柱、簡水綿、趙建勳、程雅玲五人接受訊問。 

  五月二十五日,台北地院裁定羈押趙建銘。 

  五月二十六日,檢調發現趙建銘涉嫌收賄“賣官”。 

  六月二日,蔡清文聲請停押獲准,當庭釋放。 

  六月八日,趙建銘坦承他確實在三井餐會上,聽見前臺開董事長蘇德建提及臺開聯貸案、出售信託部給日盛銀行獲利十六億元等兩項重大利多訊息。 

  七月十日,本案偵結,並且起訴趙建銘與其家人,共有十三人名列被告,趙建銘涉嫌內線交易情節重大,不法獲利逾一億元,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八年(後被提高為九年);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涉嫌內線交易與侵佔,求刑十年有期徒刑,並科罰金三千萬元。 

  全案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十日晚間,趙建銘、遊世一各以一千萬元交保,蘇德建以五百萬元交保,三人限制出境。 

  七月二十八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應訊。前國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認部分犯罪事實的被告,其餘六人均否認犯罪。 

  十月十七日起密集開庭,十八日、二十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五天密集傳喚證人。 

  十一月八日、十日,言詞辯論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全案一審宣判,趙建銘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並科罰金三千萬元;趙玉柱判刑八年四個月、並科罰金三千萬元;遊世一、蘇德建各判刑四年三個月,遊世一併科罰金六千萬元,蔡清文因向檢方自白,捐出犯罪所得,求處兩年,得以緩刑四年,另外兩名被告耐斯企業陳鏡堯被判兩年、洪敏森判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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