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7月2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審計部”今天把20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送到“監察院”審查,但對“總統府”的“公務機要費”卻僅用兩行字帶過。“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說,公務機要費支出用途還有疑義,待“司法”審理結果才能繼續處理。
據報道,2006年6月台灣紅公司負責人李慧芬向國民黨“立委”邱毅指出,她的君悅飯店住宿發票被轉去核銷公務機要費,6月23日“審計部”因檢舉依職權派員赴“總統府”查帳,並將疑涉“不法”的相關資料函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調查。由於此案涉及陳水扁、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與“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案件發展動態引人關注。
“審計部”在20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針對“總統府”主管的公務機要費部分,報告僅以“決算審核結果,審定實支數9億1400余萬元,減免數1407萬餘元,應付保留數3億1100余萬元,這部分主要是‘總統’公務機要費經費支出用途尚有疑義,須續予處理”敘述。
王永興說,對於公務機要費使用部分,“審計部”已針對2002年度迄今有疑義的部分,移送給“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調查,因此在審定決算時,“審計部”是把公務機要費列為“應付保留數”為處理原則。他表示,在“司法”程式進行的同時,“審計部”不宜針對公務機要費提出可能與法院認定不同的標準或意見,“審計部”會尊重“司法”審理結果,再來處理公務機要費的決算。
據悉,2005年度“審計部”提出的決算審核報告曾提及公務機要費的支用、審核及控管作業未臻妥適,今年的報告則未提出任何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