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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拒還公務機要費案卷證 扁珍四被告提出抗告


2007-10-16 07:59:17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1016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要求返還公務機要費案卷證被台北地院駁回,陳水扁及吳淑珍等四名被告昨天都提出抗告。律師團表示,希望台灣“高等法院”召開調查庭,陳水扁願親自就“國家機密特權”向法官作充分說明。

 

據報道,陳水扁委任律師陳傳岳、洪貴參提出抗告,台北地院昨天下午收到抗告狀後,將轉呈臺“高等法院”由五人組成特別合議庭審理。對於陳水扁提出希望開調查庭、並讓他親自說明,“高等法院”表示將由合議庭自行審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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