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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零散校史反映,各期招生要求稍有不同,由於最早的招生簡章尚未發現,特選一九二五年《黃埔軍官學校之調查》所載的招生簡章以供研究。
一、本校為養成革命軍幹部軍官,完成國民革命起見,特續招入伍生,施以軍事預備教育。
二、入伍生期限六個月,期滿後甄別及格者,升入本校為學生,修習軍事學術,一年畢業。
三、投考者須于八月二十五日以前,持二寸半身相片三張,中學或與中學相當之學校畢業文憑,及黨證或各地區黨部之介紹書,分赴廣州“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本校駐省辦事處”,上海“中國國民黨上海執行部”報名(黨證報名時驗發還,文憑試畢發還)。
四、投考者之資格如下:
1、年齡:十八歲以上,二十五歲以內。 2、學歷:
舊制中學畢業及與中學相當程度之學校畢業。 3、身體:
營養狀態良好,強健耐勞,無眼疾、痔疾、肺病、花柳病等疾害。 4、思想:
中國國民黨黨員,能了解國民革命速須完成之必要者,或具有接受本黨主義之可能性,無抵觸本黨主義之思想,有本黨黨員之介紹者。
五、試驗之種類:
1、學歷試驗:按舊制中學修了之程度出題,求筆記之答案。
2、身體試驗:準陸軍體格檢查之規定,分身長、肺量、體重、目力、聽力等項。 3、性格試驗:
用口試法,觀察對於三民主義了解之程度和性質,志趣、品格、常識、能力等項之推斷,及將來有無發展之希望。
六、在廣州投考者,無論從何地來試,錄取與否,均不發給川資,在上海、開封取錄者,則給與川資來粵。
七、入隊後,服裝、書籍、食費、零用,概由本校供給。
八、本簡章之外,關於試驗手續、課目調製、成績等,另有細則。
(《赤心評論》第十二期.1925~12ytl曰版)
來源:黃埔軍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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