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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 專題 > 臺海評論 > 聚焦《反分裂國家法》

國臺辦:沒考慮制定與反分裂國家法配套法律法規


2005-04-06 08:22:17         華夏經緯網
  中新社北京四月五日電 國務院臺辦新聞局官員五日表示,《反分裂國家法》內容明確、完整,不需要、也沒有考慮制定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

  台灣“陸委會”近日發佈的新聞稿中聲稱,大陸在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後,還要“繼續進行緊急狀態法及十多項相關子法的立法工作”。

  記者五日就此採訪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局官員。該局官員說,經向全國人大有關部門了解,《反分裂國家法》作為反對和遏制“台獨”、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特別立法,內容是明確的、完整的,不需要、也沒有考慮制定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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