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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開瓶頸的合作:兩岸創業投資業悄“升級”
華夏經緯網
  <%beginrecord%> <%endrecord%> 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也稱風險投資,是指投資主體為獲得高額利潤,把資金投入到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試製、商品化和產業化的投資活動,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和融資方式靈活等特徵。在知識經濟時代,創業投資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各地區高科技產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融資方式。
   
    兩岸VC發展概況
   
    台灣是亞洲較早引入創業投資的地區之一。1983年,台灣有關主管機構先後核定實施了《創業投資事業推動法案》和《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將創業投資公司納入“獎勵投資條例”的租稅獎勵範圍,規定了—些有效的租稅優惠政策。
   
    1984年,台灣第一家“創投公司”一由宏磬電腦和大陸工程公司投資的宏大創投公司成立,標誌著台灣創業投資的發展進入了起步階段。90年代以前,台灣的創投事業發展非常緩慢,1985到1987年的3年間,台灣的創投業甚至連續呈現虧損狀態。為了推動創投業的發展,1991年,台灣“交通銀行”投入16億元新台幣用以創業投資,同時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保留了對創業投資的租稅優惠措施。此外,還放寬了創投公司的投資範圍,允許創投公司將30%的實收資本額投向非高科技產業,為其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1994年起又開放保險公司、民間銀行投資創投事業。
   
    上述政策的實施為台灣創投業帶來了轉機。從1996到1999年的短短4年間,就成立了126家創投公司。截止到2001年底,台灣共有79家創業投資管理機構、199家創業投資公司(實際開展運作的為176家),實收資本總額1341億新台幣,相當於330億人民幣。
   
    創業投資機制的引入對台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發揮了極大作用,被稱為“推動高科技企業搖籃的手”。通過資金與技術的結合,創業投資公司先後“帶大了”台灣—大批高科技企業,如英業達、力捷、旺宏、鴻友、錸德、鴻海、華碩等等。除了資金以外,—些有著豐富產業知識和經驗的創投公司,還能幫助企業的技術部門尋找發展方向,提供難以用金錢衡量的附加價值。
   
    大陸的創投業始於80年代中期。1985年9月,在國家科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支援下,成立了我國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此後,又相繼成立了中國招商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公司、廣州技術創業公司等類似機構。儘管大陸對創業投資業大力支援,但是長期以來,缺乏有效的激勵措施、明確的發展規劃和規範化的管理方法09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以及國家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視,大陸的創業投資才開始有了實質性的啟動。根據《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2002》調查顯示,大陸創業投資已度過萌芽期,正以旺盛的態勢進入發展期。
   
    衝開瓶頸的選擇
   
    隨著台灣創投業的不斷壯大,各種問題也相繼暴露出來。台灣風險資金主要來自當局及島內的產業界、財團、上市公司、富有的個人以及島外的法人。其中,島內法人資金比例高達74.9%,而在美國風險資金的來源中,長期性的退休基金高達60%。正是這種資金結構上的差異,導致台灣的創業投資規模普遍偏小,在資金投向上急功近利;其次,投資業別和資金流向過於集中。台灣創投公司的投資仍然主要集中在資訊、半導體和消費性電子產業這幾大產業上,並且以穩定成長階段的公司為主,這與創業投資所獨具的“高風險、高獲利、協助創業”的精神不相符合;第三,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不具有彈性。由於台灣規定,創業投資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為了能有良好的業績向股東們彙報,投資經理人往往採取短線操作的方式以便儘快盈利,導致了短視投資行為的發生;另外,創業投資是—種權益型投資,由於台灣的創業板市場(即第二類股票市場)自2000年4月開市以後一直表現低迷,無法使創業資金形成競爭機制的良性迴圈。
   
    台灣針對制約創投業發展的瓶頸,加強了對創業投資的扶植力度,採取了一些措施,如擴大創投資金來源、修訂“創業投資事業規則與輔導規則”、完善退出機制,使創投所投資的企業得以在上市上櫃前出售,以便創業投資者及早回收資金,降低風險等等。但對於島內創投業者來說,在經濟全球化與企業國際化的背景下,朝島外發展、尋求更大的投資機會是他們衝破瓶頸的必然選擇。
   
    交流合作逐漸升級
   
    儘管早在1996年,由台灣“創投教父”徐大麟領導的漢鼎創投就在北京設立了分公司,但是台灣創投業真正開始青睞大陸市場還是在進入新世紀以後,並逐漸成為繼電腦和半導體產業之後臺商“西進”的又一族群。
   
    2001年5月,台灣創業投資同業公會組織了53家較大創業投資公司組成“創業投資考察團”對北京、上海、無錫、蘇州等城市進行了實地考察,並與北京創業投資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確定進一步加深兩岸創業投資合作和交流的夥伴關係,雙方承諾發揮各自優勢,互二為聯絡,推動和促進兩岸的投資合作在機構規模和人員上的提高。
   
    台灣—些大型創投企業也已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並開始積極運作。如普訊創投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同時設立辦事處,由台灣派遣資深創投經理人,長駐大陸,進行相關的投資評估。而中經合創投與北京市政府合作成立了“北京稿科技發展基金”,同時還募集了3億美元資金,投人大陸的網際網路合電子商務等新興行業。
   
    今年以來,兩岸創投界的交流與合作更加頻繁。4月,深圳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組織的深圳市創業投資赴臺考察團前往台灣,就雙方創投業的發展進行學習與交流。6月,台灣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赴北京進行了考察,並舉辦了“兩岸VC高層座談會”。
   
    對於大陸創投業來說,借鑒台灣創投業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將可以有效地避免前進道路上的瓶頸。而台灣創投業也可以從與大陸創投業的合作與交流中不斷增長在大陸投資的經驗,進一步拓展蘊含著巨大潛力的大陸市場,獲得新的發展機遇。
   
    《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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