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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楊事件
1969年9月(一說1968年3月4日),著名雜文作家柏楊(本名郭衣沿)被國民黨當局秘密逮捕,罪名為“匪諜”和“侮辱元首”,被判徒刑10年。真正原因是柏楊之妻艾玫主編的《中華日報》家庭版刊登名為《大力水手》的外國漫畫,譯文由柏楊撰寫,描述父子二人在小島上爭當“總統”,觸犯了蔣氏父子。柏楊雖于1977年6月前被釋出獄,但臺當局仍提出以下三個條件加以限制:(1)不許提及往事;(2)不許舊調重談;(3)不許暴露台灣社會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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