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4 月2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案,龍潭案部分由於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證詞對陳水扁有利,動搖檢方建構的不法對價基礎,陳水扁在龍潭案能否成立貪污有變數。
據報道,龍潭案中,當初特偵組是根據扁家友人蔡銘哲、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臺泥董事長辜成允、李界木等人證詞及相關物證,認定龍潭案是陳水扁夫婦積極介入決策與運作,收取賄賂後以違反正常程式的方式完成,因而將陳水扁依貪污罪起訴。
但陳水扁及律師的訴訟策略則採堅壁清野方式,切割所有龍潭案當事人與陳水扁的關係,企業給錢及洽商龍潭案限縮在扁夫人吳淑珍身上,並藉由傳訊有利證人,印證龍潭案決策是“行政院”所為,不但自始至終都與陳水扁無關,也早在陳水扁邀集行政部門開會前就已定案。
除魏哲和、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等人證詞有利陳水扁外,李界木上周出庭時也推翻先前在特偵組的說法,改稱龍潭案中他收新台幣3000萬元是酬謝金、並非貪污,也指稱陳水扁在龍潭案中的角色只是一般政策性指示,並未介入。
在缺乏直接、有力的證據,完全證明陳水扁積極參與龍潭案決策的情況下,龍潭案未來在各審級的訴訟都存在相當大的變數,形勢對被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