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被控担任全民电通总经理期间,为解决个人债务,涉嫌假藉投资隆元国际公司,浮报交易金额1200万冲销私人债务,昨天被新竹地检署依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起诉。
据报道,检方起诉指出,柯建铭1997年担任全民电通总经理时向林姓友人借票,由柯填写金额后,交给全民电通转投资的全民开发筹备处负责人张郁仁调现1200万元。1998年1月,张郁仁因全民开发未成立,将支票与剩余款交回全民电通,但柯并未如期清偿1200万元的借款。
柯建铭为解决债务购买隆元国际股票,于8月5日私下与隆元负责人王俊文约定,以2000万元为股票实际成交价,但要求王找人头股东,协助将成交价以3200万元向公司申报。
检方表示,1998年11月,隆元国际提供作为担保的支票跳票后,致使全民电通实际损失含利息共计2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