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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5月2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立委”邱毅在2000年“大選”時,涉嫌誹謗陳水扁炒股票,一審被判4個月,臺“高等法院”二審則認為邱毅沒有惡意捏造,逆轉無罪,如今全案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認為有必要,27日要以證人身份傳喚陳水扁、吳淑珍出庭。
據報道,2000年2月“大選”期間,擔任宋楚瑜競選總部發言人的邱毅召開記者會,指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4年,名下財產不合理增加,且妻子吳淑珍持有大量股票,與股市作手“阿丁”連手炒作股票。邱毅表示,“吳淑珍女士說,如果我同意用5000萬來買陳水扁先生家中的持股,也就是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等人的持股,他願意出讓,我已經正式表達同意。”
據悉,這一席話讓邱毅吃上官司,一審被判4個月並剝奪公權2年,但“高院”二審認為,邱毅只是質疑吳淑珍和炒股高手有關係,請陳水扁出面說明,並沒有惡意捏造,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如今案子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認為有必要以證人的身份傳喚陳水扁夫婦出庭說明。據指出,陳水扁、吳淑珍二人均已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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