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夏經緯網5月2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公務機要費貪瀆案中,被列為事證的六項“秘密外交”案卷,在案發後被追認為“絕對機密”,馬英九已經決定,將這六項案卷解密。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發言人朱朝亮檢察官表示,案卷解密,當然有助於偵查順利進行。
據報道,公務機要費的案卷被追認為絕對機密後,不但造成台北地院的審理被嚴重干擾,特偵組未來的偵查也會受到影響,因此,特偵組在5月20日,將公務費案陳水扁部分簽分為2008年特偵字第三號的同時,也發函“總統府”,請求對這六宗案卷解密。
據了解,由於查黑中心階段對於公務費的調查已經相當仔細,但是,特偵組基於被告的防禦權,勢必要再就相關犯罪事實訊問被告,才能還原真相。不過,關於“秘密外交”的六宗卷證被事後追認為絕對機密,對偵查作為卻相當困難,“總統府”決定解密,對於未來偵查的順利進行,等於解除了“封印”。
據悉,如果被告陳水扁仍辯稱是用於“秘密外交”,特偵組將可就相關的外交工作,向“外交部”或“總統府”調閱相關資料,同時,解密後的卷證也有利於公開辯論。據透露,檢方向“總統府”調閱的資料,將僅限于公務機要費有關的部分,不過,如果調閱的資料中發現其他犯罪事證,檢方也不排除另外分案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