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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5月1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法務部”昨日公佈最近三年來,針對各“政府機關”辦理採購、營繕工程、各項補助捐贈等業務,執行“反浪費”項目清查結果,共有4383案有弊情,涉案金額達543億多元(新台幣,下同),均函送各地檢調機關偵辦。
據報道,“法務部”指出,全臺政風機關於2005年間執行各機關辦理“閒置或停擺公共設施”、“河川砂石盜採”、“造林或禁伐獎勵金髮放”等項目清查工作,經統計涉案金額415億零87萬元,函送檢調單位法辦有205案。
2006年調查情況,包括辦理“補助地方睦鄰或回饋經費”、“弱電、監視或錄影系統工程”、“垃圾及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機關公產變私產”、“休耕獎勵金”、“道路養護工程”等項目清查,涉案金額共31億1420萬元,函送檢調偵辦共162案。
至於2007年清查重點,則鎖定“各縣市採購抓鬥式資源回收車”、“補助辦理社會福利設施”、“假捐贈、真逃稅”等業務有無弊情,經查涉案金額97億3000多萬元,共函送4016案交由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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