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臺"主計長":邱義仁黃志芳若有財務責任 要賠

05/14/2008/15:52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514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對於巴紐“外交”醜聞案的10億元新台幣,臺“監察院審計部”官員認為,應可以對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等索賠,

 

據報道,“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上午表示,如果沒有財務責任的話,可以以“意外事故處理”,但如果有的話就要負財務責任,就是要負連帶的財務責任,就要賠償。不過,許璋瑤說,要不要賠償,還是由“審計部”依“審計法”來認定,現在最重要的是把錢追回來。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巴紐案關鍵報告 金紀玖以奇特攀龍術巴藍吃綠
·金紀玖書面聲明表示 願將證據交檢察官
·線上遊戲kuso"外交醜聞"四罪人 砍砍殺殺供發泄
·巴紐醜聞案誰責任大 黃志芳與邱義仁說法不一
·扁核心的心機太令人敬畏了
·巴紐"外交"醜聞案 臺檢方通緝金紀玖時效30年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新聞排行
 頻道特別推薦
大陸新聞 台灣新聞
港澳新聞 國際新聞
綜合新聞 圖片新聞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