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外交"醜聞案 吳思材:"外交部"讓我當代罪羔羊!

05/06/2008/12:38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56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因不滿被當成A錢共犯,吳思材抖出內幕,他說當初“外交部”其實早知道金紀玖下落不明,卻要他簽下一份“建交”破裂就要還錢的協議書,還編了一套理由刻意把簽定日期提前,他事後想想,“外交部”擺明是把他當代罪羔羊。

 

據報道,吳思材表示,當初這份協議書是寫中文,但他不會看中文,所以“外交官員”簽完了以後回到台灣,他才拿到一個英文翻譯的再簽一次。“內容是說,如果‘外交’接不成的話,錢要匯回台灣,日期他是那個時候是2007年月初,但是他們寫的日期是2006年。”

 

吳思材說,錢不見,金紀玖也下落不明,他怕出事,先找黃志芳商量,想不到黃志芳也害怕人身安全出問題,讓他懷疑整件事有更高層的人介入操控,搞不好是故意讓“建交”破裂,吳思材決定去找邱義仁求救,邱義仁跟他說,“你們不會坐牢,會坐牢是我一個人去坐牢”,當時黃志芳在場。這讓吳思材暫時吃下定心丸,不過後來檢方找上他,不利傳聞愈來愈多,但讓他不解的是,金紀玖當初是用他自己台灣公司的賬戶,匯了2980萬美金到新加坡聯名戶頭,從頭到尾都不是用“外交部”的名義。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臺"行政院":邱義仁未提辭呈 現未達停職標準
·金援醜聞案 臺檢方搜索"行政院"邱義仁辦公室
·金援醜聞案 臺檢方搜索黃志芳、柯承亨住處
·被列醜聞案被告 邱義仁稱為捍衛清白要請律師團
·都是非體制惹的禍
·詐騙集團統治台灣八年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新聞排行
 頻道特別推薦
大陸新聞 台灣新聞
港澳新聞 國際新聞
綜合新聞 圖片新聞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