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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2月2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費鴻泰今天說,依規定,鐽震公司股東可以決定是否解散公司,而入股鐽震公司的“中鋼”與“中華電信”子公司中,官股擁有主導權,當局當然有權決定。
據報道,費鴻泰上午在“立法院”記者會後接受媒體記者詢問時說,鐽震公司經營“內政部”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特許的槍炮刀械彈藥輸出入業務,主管機關就不是台北市政府,而是“中央機關”,“內政部長”李逸洋必須對外清楚說明。
費鴻泰表示,鐽震公司目前資金來源為“中鋼”機械與中華系統整合公司,分別是“中鋼”與“中華電信”子公司,而這兩家公司官股都擁有主導權,當局當然有權決定是否解散鐽震公司。費鴻泰認為,張俊雄以“公司法”規定的民營公司來比喻鐽震公司,是引喻失當;當局是鐽震公司主要出資者,當然可以解散。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說,張俊雄不要睜眼說瞎話,鐽震公司“法律”上是民營公司,實際上是如假包換、道地的公營公司,只要張俊雄一句話,鐽震公司就能被解散。張俊雄今天的說法,顯示此案另有蹊蹺,“不知道在搞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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