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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2月1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親民黨唯一一席“立委”林正二競選期間違反規定,桃園縣檢方依違規定起訴林正二,具體求刑三年八個月,同時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和林正二同案被訴的還有他的“立法院”助理莊林素貞、競選團隊幹部陳泰宇,同樣求刑三年八個月,另一幹部林榮昌求刑一年。
據報道,檢方調查,去年十一月八日晚間,平地原住民“立委”林正二指示幹部邀集具有平地原住民投票權的選民參加免費餐宴,林正二自己則在稍後到餐廳致意爭取支援,陳泰宇還一一分送背心當禮品,餐後並由莊林素貞支付13800元的費用。
據悉,林正二等人在偵查過程中否認賄選,被檢方認為他們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仍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據了解,林正二是因競選涉賄第五位被起訴的本屆“立委”,前4人是國民黨苗栗縣“立委”李乙廷、台中縣“立委”江連福、金門縣“立委”陳福海及桃園縣“立委”廖正井。檢方並已對李、陳二人提當選無效之訴,中檢、桃檢也已表示會對江、廖二人提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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