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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月24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當選第七屆“立委”的國民黨籍苗栗縣農會總幹事李乙廷昨天被臺檢方起訴,成為全臺第一個涉賄選被起訴的新科“立委”。對此,李乙廷響應說,根本沒這回事,但檢察官既這麼認為,一切到法庭再說明。
據報道,李乙廷競選期間被檢調查出涉嫌假借捐助現金或牛奶、啤酒給民間團體方式賄選,苗栗地檢署昨天偵結,將他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並求刑兩年以上、並科罰金200萬元。與李乙廷同案被訴的還有苗栗縣農會會務課長賴意晴、李乙廷競選總部人員林玉華。
苗栗檢方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依“法”,檢察官、選委會及與李乙廷同選區候選人,都可提當選無效訴訟,因李得票數領先對手達一萬七千多票,他的賄選行為是否足以影響當選結果不無疑義,檢方還要審慎研究是否提當選無效之訴。
據戲,“法務部”統計指出,到昨天為止,包括李乙廷在內已有四名政黨推薦的“立委”候選人被檢方依賄選等罪嫌起訴,其中國民黨兩人、民進黨一人、大道慈悲濟世黨一人,另有多起賄選案正偵辦中,檢察機關還將會陸續起訴多位“立委”候選人。這些政黨推薦的候選人,不論當選或落選,如被法院判決有罪定讞,所屬政黨每人最高將被罰新台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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