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夏經緯網12月21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前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前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被控2005年間指稱親民黨主席宋楚瑜“A錢高手”涉加重誹謗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自更一審昨天宣判,判處鄭文燦有期徒刑4個月,減為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報道,李逸洋和鄭文燦在2005年間,被控擔任民進黨秘書長、文宣部主任期間,批評宋楚瑜擔任“總統府”秘書期間兼國民黨職,在申報退休年資時將擔任秘書資歷並計入退休年資,使公職年資不中斷,嚴重違反相關規定,認為是“A錢高手”。宋楚瑜不滿提起自訴,各求償新台幣一元,並在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據了解,台北市地院去年3月間審理認為,李逸洋、鄭文燦兩人言論“應屬有據”,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駁回宋楚瑜自訴。宋楚瑜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去年5月間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