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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0月23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不服台北地院對公務機要費案聲請發還扣押物案件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發回更裁。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劉壽嵩今天指出,承審合議庭目前尚未收到裁定,待收到相關卷證後將擇期開庭審理。
據報道,“高等法院”十月初依“大法官解釋”組成特別合議庭審理抗告案,並在昨天以陳水扁“當事人不適格”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不過,吳淑珍等四人部分則抗告駁回。裁定指出,陳水扁依“法”可提再抗告,但吳淑珍等四人本應無抗告權,不得再抗告。劉壽嵩表示,陳水扁若提起再抗告,案卷將交由“最高法院”審理,不會直接交給承審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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