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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 馬英九將對外響應

08/14/2007/09:45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814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眾所矚目的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昨晚中斷台南縣的長住行程,兼程趕回台北因應判決可能引發的後續效應。

 

據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上午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首長”特別費案,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至於台北市長室秘書余文則被判有期徒刑24個月,但因減刑條例縮減為12個月。歷經11次庭訊,馬英九今天並沒有到場聆聽判決,不過包括不少的馬英九支援者前往地方法院加油。

 

馬英九辯論律師宋耀明表示,這個判決是在他們意料之中,馬英九本來就是清白,判決出來後,檢方是不是該統一政策,程式上是不是在刑事訴訟法方面有需要檢討的地方。馬英九已針對判決結果擬妥聲明,將在今天中午于理律律師事務所舉行記者會正式對外響應。

 

一般預料,馬英九一審判決,敗訴的一方都會繼續上訴,因此明年131日“總統”選舉登記截止日前後的二審判決,可能才是影響馬能否參選的主因。若二審判馬有罪在登記參選日前,可能使馬喪失參選資格;若二審判馬有罪在登記日後,可能使國民黨喪失“總統”候選人。面對一連串的後續效應,國民黨表示已經做好因應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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