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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4月1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點名稱NCC副主委劉宗德、委員石世豪、劉幼璃及已被“行政院”停職的劉孔中等4人“不務正業,吃相難看”。
據報道,林淑芬聲稱,四人不但就任後仍在學校兼任教職,還向“國科會”申請大型的年度計劃補助案,不僅沒有利益回避,更可能有違“法”之嫌;她要求相關單位展開調查,並呼籲NCC委員應知所進退。
雖然林淑芬質疑NCC委員兼任教職又向“國科會”申請補助有違“法”之嫌,不過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于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回避原則,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或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職務或顧問,並不得擔任通訊傳播事業或團體之任何專任或兼任職務”,NCC委員並無限制不得兼任教職。
但由於“國科會”屬於“政府”機關,NCC委員兼任教職卻向“國科會”申請補助,是否有違“法”之嫌,則可能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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