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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VBS
華夏經緯網2月13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前任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檢察官公告已經出爐,馬英九是依“貪污治罪條例”來起訴,另外余文也是因為“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起訴書並沒有提到涉及偽造文書的部分,其他包括5個市府的官員,則是依偽造文書被緩起訴的處分。
據報道,馬英九會被檢察官依貪污罪嫌來起訴,最主要是因為檢察官認定,馬英九在市長任內,每個月17萬新台幣不需要單據的特別費部分,他是直接匯入薪資賬戶,而且有部分是沒有拿來做公務用途。
另外檢察官也發現,2次約談馬英九的過程當中,他有2次前後的說法不一致,第一次馬英九接受侯寬仁問訊時是表示說,這些特別費都是公務用途,絕對沒有拿來做私用,不過第二次馬英九就改口說,其實這都是他的私款,因為特別費並沒有明確相關“法條”規範。所以檢察官就認定馬英九可能涉及貪污。
據了解,稍後下午4點“高檢署”就要召開記者會來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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