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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1月2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南市長許添財與前副市長許陽明被檢舉侵佔“首長特別費”,台南地檢署說明目前全案偵訊中,許添財和許陽明還是“他”字案“關係人”的身份,至於會不會改列“被告”,必須視證據內容。
據報道,本案是因許陽明的太太管碧玲“立委”窮追猛打馬英九特別費問題,被台南市“議員”謝龍介以“比照辦理”向台南地檢署提出控告,調查許添財、許陽明涉嫌侵佔匯入薪資賬戶內未用完的特別費,以及用假發票核銷須以單據報銷的特別費。
台南地檢署昨天傳喚包括許陽明秘書王筱芳在內的八位“關係人”,訊後將王筱芳改列“被告”,南檢主任檢察官林志峰表示,許陽明與許添財本人,目前都是“關係人”,檢察官會視需要傳喚當事人到案,但目前一切進入偵查階段,得由承辦檢察官視證據蒐集狀況而定,至於發票是否涉及私人使用,無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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