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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NCC掛牌 通過超嚴格委員“清廉守則”

03/02/2006/09:14
華夏經緯網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華夏經緯網3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1日掛牌運作,通過政府機關少見的超嚴格委員“清廉守則”,內容包括禮品一律交由政風單位退回;廠商或“立委”拜會時,必須登記,並有記事員在旁記錄,以求弊絕風清。

 

據報道,NCC委員“清廉守則”經所有委員同意通過,內容包括委員不得私下與業者往來,發言絕對不從政黨立場出發,不得接受任何政黨、傳播事業、協會的職稱,外界贈送的花圈、紅包交由政風單位處理,禮品不論金額多寡,一律由政風單位退回。

 

研擬這份守則的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立委”或業者拜會委員時,都必須登記,記事人員會全程在場記錄所有談話;對於外界邀約演講,除非經由委員會決議內容,否則不得透露個人想法或個案進度,委員個人持有傳播事業的股票,必須立刻結清、轉讓或交付信託,並申報財產。

 

石世豪還指出,雖然“清廉守則”沒有罰責,但是委員都必須遵守,若發生違規疑慮時,將由政風單位調查。

 

對於“大法官”會議將在下周討論NCC釋“憲”案,主委蘇永欽指出,“司法”單位應決定的是NCC組織是否應該獨立運作,“如何成立”這個“技術問題”不應放在“憲法”層次,目前“朝野”與學界對傳播通訊業務應有“獨立機關”處理有高度共識,若“大法官”會議判定“違憲”,將是民主倒退;除非“司法”機關不認同NCC成立宗旨,否則應放手不管;至於委員提名的爭議,日後再由行政部門“修法”解決。

 

此外,蘇永欽表示,NCC除承接“新聞局”廣電處及電信總局業務,還會增加資通安全、濫發電子郵件管理、傳播內容發展與權益保護、網路內容分級等八項新業務,並加強消費者保護措施。蘇永欽還表示,未來“電信法”修“法”、電信接續費、無線電臺執照和定頻等,將是NCC步上軌道後的首要審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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