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國際法院16日做出決定,要求美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國際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前,確保5名被關押在美國的墨西哥囚犯不被實施死刑。
據聯合國網站報道,2004年3月,國際法院在墨西哥起訴美國的一起案件中做出裁決,指出美國在總共涉及51名墨西哥人的多起案件中沒有告知這些人他們享有領事協助權,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要求美國對這些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2008年6月5日,墨西哥以美、墨兩國對於國際法院2004年3月的判決結果存在不同理解為理由,向國際法院提出對判決結果進行解釋的請求。
同時,由於美國得克薩斯州已經確定將於2008年8月5日對其中一名墨西哥人執行死刑,對另外四名墨西哥人的行刑日期也將在不久後確定,墨西哥方面請國際法院在做出最後判決之前,要求美國暫停對這些人實施死刑。
美國方面則表示,儘管由於美國的聯邦制結構,執行國際法院2004年的判決在美國國內遇到了很大的限制,但美國明確接受該判決結果並已致力於實現這一結果,因此雙方對於判決不存在爭議,國際法院對於墨西哥提出的請求不具有管轄權。
國際法院16日確定對此案具有管轄權並做出了要求美國暫停實施死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