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顧明均(右)控告《蘋果日報》及專欄作家古德明的誹謗案告一段落,顧接受對方600001元賠償,全數轉贈福幼基金會,用以賑濟四川災區人民,15日由基金會董事呂倩嫻(左)接收。(圖片來源:明報)
中新網7月16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商人顧明均3年前入稟指《蘋果日報》和專欄作家古德明誹謗,雙方15日正式達成和解。顧明均把600001元賠償全數撥捐福幼基金會,協助四川災區人民。
顧明均15日在銀行家會所舉行支票移交儀式。他解釋,入稟主要為捍衛言論自由,認為任何人不可以顛倒是非傷害他人。
顧明均澄清與古德明並不認識,絕無個人芥蒂,但這次爭取言論自由代價很高。顧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又指600001元賠償額已遠超一般誹謗案的賠償,證明對方有誠意和悔意。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由於誹謗罪難以量化損失,故一般以象徵式賠償了事,多數原訴人只為爭一口氣,會接受1元的賠償。他估計這次部分賠償是律師費開支,而1元則可能是名譽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