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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二日
香港發展局今日表示,共收到一百一十三份非牟利機構提交的計劃書,為《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首批七座歷史建築進行保育及活化工作。
據悉,這些計劃書建議以不同形式活化再用該七座歷史建築,包括博物館、展覽廳、教育中心、訓練學院、旅舍、餐廳等。
發展局新成立的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已成立特別小組評審這些申請。預計評審工作可於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便就已選定的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發展局發言人說,計劃的熱烈反應,這反映了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公佈的二零零七/零八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文物保育新措施,獲得社會廣泛的認同和支援。
《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于二月展開,目的在透過非牟利機構以社會企業的營運方式,以優良和創新的方法,活化七個歷史建築,並予以善用。申請機構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所界定具有慈善團體身分的非牟利機構。
香港特區政府將為成功申請的機構提供財政資助,包括支付為歷史建築進行大型翻新的費用,數額按需要而定,和每座建築物五百萬元為上限的撥款,以應付社會企業的開業成本和首兩年的經營赤字。此外,政府只會收取象徵式租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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