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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10月為"艷照門"出庭 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04/25/2008/10:35
華夏經緯網

    牽涉藝人裸照案的史可雋24日在東區法院預審,散庭後戴上鴨舌帽、太陽鏡及口罩離開。 (圖片來源:明報)

    早前宣佈無限期退出香港娛樂圈、現于外地的陳冠希,將在10月出庭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圖片來源:明報)

  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牽涉香港藝人裸照案的電腦店前維修員史可雋,早前否認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排期于10月6日開審。現時在外國的裸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將會出庭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案件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預審,雙方預料審期4天,控方將傳召12名證人,包括陳冠希。

  被告史可雋(23歲)24日在律師陪同下到庭,他通過律師申請要求於5月8日至6月20日期間離港,到加拿大參加姐姐的婚禮並隨同家人外遊。但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婚禮只是社交事,故拒絕被告的申請。

  被告續準以2萬元現金及3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其間不準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記者24日在庭外追問辯方律師,指審訊排期至近半年後,是否為了遷就陳冠希,律師未有直接回應,只表示“其中一個原因”是審訊持續4日,雙方律師難以有相同的空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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