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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的稿酬統稱為潤筆,但在不同的時期和場合,“潤筆”也有一些別稱。
潤資:潤筆的資金。
潤筆物:潤筆的財物,即以物代錢充做潤筆。
潤格:潤筆費的報酬標準。因詩、文、書、畫的類別而異,不同的類別中又因其規格(比如詩、文的長短,書、畫的尺
寸大小)而異,其報酬標準均有所不同。潤格還因人的名氣、地位而異,因年代、時尚不同而常常差別很大,素無定“格”,也很難“統一”,而往往是一種帶有約定俗成性質的“市場價”。
義取:唐朝時流行此種說法,以代“潤筆”。本義是用正當手段取得報酬或利益,含有“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意思。
惠香:這是宋人對潤筆錢物的說法。惠即惠贈,“香”代指錢物,暗指美意。
利市:明代有此一說。本義是買賣所得的正當利潤,對辦喜慶事時贈給有關人員的錢物也稱“利市”。有的文人借用這個詞取代潤筆,亦含取之有道,吉利、喜慶之意。
(北京晚報 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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