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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書法尚意,此乃宋大倡理學所致,晚唐禪風大播,禮樂崩壞,為倡新秩序理學興起,兩者互制平衡,衍而為意。意之內涵,包含有四點:一重哲理性,二重書卷氣,三重風格化,四重意境表現。同時倡導書法創作中個性化和獨創性。這些在書法上有所體現。如果說隋唐五代的尚法,是求“工”的體現,那麼到了宋代,書法開始以一種尚意抒情的新面目出現在世人面前。這就要求書家除了具有“天然”、“工夫”兩個層次外,還需具有“學識”,即“書卷氣”,黃庭堅所說的“胸中有道義,廣之以聖賢之學,書乃可貴”的話指的就是這個道理。北宋四家一改唐楷面貌,直接晉帖行書遺風,無論是天資既高的蔡襄和自出新意的蘇東坡,還是高視古人的黃庭堅和蕭散奇險的米芾,都力圖在表現自己書法風貌的同時,凸現出一種標新立異的姿態,使學問之氣鬱鬱芊芊發于筆墨之間。並給人以一種新的審美意境。這在南宋的吳說、趙估、陸游、范成大、朱熹、文天祥等書家中進一步得到延伸,然南宋書家的學問和筆墨功底已不能和北宋四家相比肩了。
遼地處邊陲,未得啟蒙,幾無文化可言。金人入汴京,得內府收藏,眼界開闊,故也出現了幾個像王庭筠這樣小有名氣的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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