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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雲南分公司“罷飛”事件似乎已漸入尾聲,但層層迷霧仍然困擾著人們:“是誰有這麼大的號召力讓10多個航班集體返航?”“如果飛行員都以此為榜樣,以後坐飛機還能有安全保障嗎?”
“罷飛”事件無論從性質上,還是從影響上,無疑將在中國航空史上寫下濃重一筆。飛行員非理性用事,以極端的方式“綁架”乘客,來作為向公司發泄不滿的籌碼;航空公司一錯再錯,先是以“天氣原因”搪塞,後又以安撫飛行員情緒為藉口,一直缺乏向公眾說明事實真相的誠意。這些都是公眾所不可原諒的。
對參與“罷飛”飛行員的道德譴責已經夠多夠泛了,委屈也好,咎由自取也好,再充分的理由也不能為他們的過錯開脫,畢竟拿乘客的安危當兒戲,這已經超出了職業操守的底線。說嚴重點,這是漠視生命,是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受到法律的追究。昨日有報道說,廣東有律師認為東航事件已構成了嚴重刑事犯罪。
我們都知道,飛行員是稀缺資源,所以當這些帶著情緒上天玩“空中游戲”的精英們犯錯後,航空公司居然表現出少有的容忍度,事後還安排他們執飛,直到輿論大潮洶湧而至情不得已之時,才暫被停飛。我真的想不明白,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倘若這些沒有達到目的的飛行員再來一次返航,結果又會怎樣?
“罷飛”不同於罷工,罷工至少不會拿近千乘客的生命安全來當籌碼,而“罷飛”其實已經算是一起事故了。那麼對於這些置乘客安危于不顧的飛行員,我們是否應該本著懲前毖後的原則,對其處以重罰,方能杜絕後患。個人認為,即便對涉事者處以終身禁飛也不為過。
當然,板子全部打在飛行員身上有失公允。從乘客的角度來說,乘客是和航空公司簽訂契約的,不是和飛行員。可是東航從始至終都沒有讓公眾看到勇於擔責的誠意。更為可笑的是,這麼一起性質惡劣的事件,它為乘客開出的違約賠償最高只有400元。是傲慢自大,還是習慣使然,無人知道。翻了一下英國《泰晤士報》的報道,說由於英航沒有向數百名誤機旅客提供正確的補償資訊,英航面臨著鉅額罰款,標準是每影響一名旅客,罰款5000英鎊。同為乘客,待遇卻差之千里,讓人無語。
曾經是鐵板一塊的航空業已經出現了鬆動現象,民營航空的搶佔市場為航空業帶來了競爭,帶來了新氣象。假設這起“罷飛”事件真是由民營航空公司向國有航空公司要人才所致,那麼它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就很明瞭:如何以合適的機制培養更多的飛行員,這是航空局所要考慮的。但眼下最關鍵的還是如何拿出足夠的勇氣,讓飛行員和航空公司明白一個最基本的道理:任何時候,乘客的安全都是最重要的。
作者: 子在淵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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