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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臨泉縣物價局直接對市場進行物價檢查的二級機構——市場整頓辦公室,其工作人員工資的唯一來源竟是靠罰款!臨泉縣物價局局長稱,設立這個“臨時機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部分人的吃飯問題”(4月7日《新京報》)。
眾所週知,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而臨泉縣物價局市場整頓辦公室這些靠罰款來發工資的人一定不是國家公務員,這些需要物價局幫忙解決吃飯問題的人,或多或少,有著種種特殊的身份與背景。
問題的關鍵是,讓十多個等米下鍋、等錢吃飯的人來搞市場監管,豈能不讓執法更“經濟”?物價檢查和市場整頓直接與經濟掛鉤,並且有國家賦予的價格違規處罰的生殺大權,又在“罰款吃飯”這個生存要素的刺激下,目的是吃飯,手段是罰款,市場整頓辦公室豈非成了“罰款辦公室”?個別地方政府機關以罰代管或者只罰不管,飽受詬病且由來已久。
更關鍵的是,“物價檢查”作為物價局的一項重要職能,承載著維護市場秩序、維護公平交易的重任——物價局核定的物價執行情況到底怎樣,市場整頓起著保駕護航的作用。沒有了物價檢查和市場監管,物價局事先裁定的物價就可能形同虛設。從這個角度來講,物價檢查顯然責任更重一層。
在我國法律尚未完全健全,特別是行政權力缺乏完善的監督和約束的條件下,這樣的臨時罰款辦隨時都可能滋生出來。只有完善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將這些執法經濟、權力套現的做法,將那些見不得陽光的交易,將那些臨時的和永久的“罰款辦”永遠驅逐出我們的視野。
作者: 劉利軍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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