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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報黃一可:自由轉會聽起來很美

2007年12月28日08:19
華夏經緯網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中國足協規定的2008年國內球員轉會申報時間將於今日18時截止,而就在昨日,中國國奧隊隊長、現效力於中超長沙金德隊的陳濤卻一紙訴狀將俱樂部告上足協,理由是俱樂部百般阻撓自己轉會,甚至標出1300萬人民幣的天價轉會費,對此陳濤公開表示:“如果不同意我轉會,那麼我寧可選擇就此退役。”據悉,足協將聽取意見進行協調和仲裁,爭取雙方在取得一個都能接受的結果之後“庭外和解”。

  陳濤並不是第一個衝冠一怒只求“自由身”的中國球星。早在2006年,冠城解散後面臨選擇的四川小將譚望嵩就當了一回中國足球的爆破手,他扔出的“我要當中國博斯曼”,引起了中國足球的震蕩。大連—天津—青島,幾家中超豪門的爭奪與“刁難”讓他一夜之間成為當時最紅的球員。其實最後他在哪落腳並不重要,最讓中國球迷和媒體感興趣的是“我要當中國博斯曼”這句話,這就像是長期被束縛的人發出的渴望自由的呼喊。

  今年的轉會市場相對平淡,但臨近轉會申請截止時卻爆出了“重磅炸彈”。對於陳濤來說,2007無疑是一個失望的賽季。由於傷病,他在聯賽中出場的時間並不多,並且從年初就開始淡出了國家隊。在隨國奧隊前往義大利拉練期間,陳濤憑藉出色的表現得到了意甲熱那亞隊的垂青,但同樣由於金德方面的阻攔未能成行。陳濤表示,他對俱樂部已經不再抱有任何期望,這也是最終促使其強烈要求轉會的重要原因。因此,球隊放假期間陳濤私自前往河南,與賈秀全執教的河南建業隊進行接觸。這一行為也激怒了長沙金德,俱樂部總經理金焱代表俱樂部正式發表公告:陳濤試訓河南隊是私人行為,同時也是無組織無紀律的表現。他強硬地表示:“要轉會就標價1300萬,否則將不會讓他上榜!”

  幾名現役國腳昨天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國內俱樂部的權力過大,球員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他們理解陳濤敢於挑戰足協轉會制度的行為。某足協官員則表示,按照現行轉會制度,長沙金德可以以陳濤未滿26歲自由轉會年齡為由阻止其轉會;同時作為國奧隊主要球員之一,陳濤能否得到中國足協支援將是左右其轉會的關鍵因素,畢竟陳濤與金德的轉會糾紛很可能影響其在國奧隊的前景和自身狀態。

   許宏濤:遵守規則 完善市場

  作為中超新軍的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董事長,同時也擁有“足球經紀人”的資歷,許宏濤對於目前中國國內球員轉會制度的矛盾很有發言權。昨天,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國內轉會制度就應該多向歐洲學習。雖然足協已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但中國足球市場還不完善,沒有合理的規則,合同雙方自然會產生各種矛盾。

  多年的經紀人生涯使得許宏濤與國內很多球員私交甚篤,他也很願意站在球員的一方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尊重球員的利益,他們與俱樂部簽的合同不是賣身契,誰都想多踢幾場球,多掙一點錢,但現在的一些制度束縛了他們。”但他馬上回到了俱樂部老總的身份上,“作為俱樂部老闆,都希望好球員都到自己這裡來,最好永遠都屬於自己,他們爭取自己的利益也無可厚非……”他認為,說到底還是中國足球市場的不完善造成了這樣的供需矛盾,“中國足球暫時只做到了按市場定價格,但最關鍵的合同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以至於合同的約束力非常低,勞資雙方的利益都不能得到保障。”

  許宏濤認為,要解決勞資矛盾,首先需要俱樂部和球員都嚴格遵照合同辦事;其次足協應該培養完善的市場體系和配套設施,比如國腳自由轉會制度應該循序漸進,要防止有錢有勢的大俱樂部壟斷大牌球員,還要讓中小俱樂部也能嘗到培養國腳的甜頭;第三,在合同方面,則應該儘早引入“毀約金制度”。

   二次轉會激活轉會市場

  球員發出“自由吶喊”早已見慣不驚,對此中國足協終於有動作了。據悉,中國足協已經開始醞釀從明年開始,中超球員每年將會有兩次轉會機會,除了賽季初的轉會期外,在聯賽中段還將增設“二次轉會”,這一做法顯然是鼓勵球員自由“流動”。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14年來,國內球員每年都只有一次轉會機會。這在最大程度保障俱樂部利益的同時,也給一些當打球員的自由轉會設置了壁壘。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中國足協準備參照國際慣例對聯賽轉會制度進行修改。“增設聯賽中期轉會,這也是為了與國際接軌嘛。”某足協官員表態說。據悉,在2007賽季結束後,中國足協曾給各俱樂部下發調查表,結果大多數俱樂部都對“增設二次轉會”一項投了贊成票。近日,足協最終確定,明年中超聯賽將增設二次轉會,具體時間將安排在下半程比賽——即第16輪聯賽開始前。

  自由轉會國腳暫時沒戲

  前不久在昆明結束的中國足協2008年轉會註冊工作會議上,重點討論了“李鐵現象”——9月,李鐵想回國踢球,卻受到足協規章制度的阻礙而無法成行。據悉,足管中心主任謝亞龍已責成足協職能部門討論國腳能否自由轉會、球員自由轉會年齡界限、國腳留洋和海外球員回國參賽鼓勵政策等轉會制度改革問題。

  不過,昨天足協聯賽部官員卻認為推行新政時機還未成熟,“誰說今年國腳可以自由轉會?”在此之前,部分媒體的報道都稱今年國腳可以繞開俱樂部直接遞交轉會申請,並在價錢符合足協規定的情況下,如原俱樂部不放人,可以請足協協商解決。這位官員表示,由於這個制度將會涉及很多俱樂部的利益,也會影響各球隊培養國腳的積極性,因此根本沒有在此前的註冊工作會議上提及,“足協將根據新《合同法》的條款對轉會做一些微調,但大的方面不會有改變。”

   “中國博斯曼”只能緩行

  遠有譚望嵩、肇俊哲,近有陳濤、鄒侑根,國內轉會市場上的這些“大魚”無一例外地都為自由轉會而傷透腦筋。目前中國球員在轉會問題上與俱樂部產生的矛盾越來越多,而保護球員利益的呼聲越來越響。但這只代表勞資雙方的一方。作為資方來說,他們也有苦衷。本來手頭的人才資源就嚴重匱乏,把好的都賣給了競爭對手,那他們明天又該怎麼辦?他們的利益找誰要去?

  不能不說“中國博斯曼”有點理想化。在人才資源豐富的歐洲,“博斯曼法案”可以為勞資雙方保駕護航,但到了足球人才匱乏的中國,卻沒有了足夠的土壤。如果中國足協不給予俱樂部充分的保護,許多小俱樂部將難以為繼,於是摘牌製成了無奈之舉。一方面,一些財大氣粗的俱樂部希望壟斷球員;另一方面,中小俱樂部中也暫不可能出現靠賣年輕球員生存的“兵工廠”;而經紀人制度也受制于混亂的足球市場而成不了氣候。正因如此,“中國博斯曼”只能緩行。

  儘管如此,國內俱樂部和球員仍應該培養強烈的契約意識,先說好後不亂,才能避免勞資雙方最終撕破臉皮鬧上公堂。在“自由”還不可能完全到來之前,勞資雙方只能嚴格按合同辦事,球員必須遵守“遊戲規則”,俱樂部也要向現代企業全面過渡,才是對久病不治的國內聯賽較為現實的期待。

本組稿件由記者 黃一可 采寫

來源: 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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