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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復議再勝,民眾卻不禁搖頭嘆息
台灣的“立法院”通過了“公投法”,緊接著“行政院”對“公投法”提出復議,又被“立法院”否決了。這次復議的表決過程,可以說是泛藍陣營又一次勝利,因為“公投法”的表決過程,泛藍陣營一路過關斬將,連續幾項表決都打得綠營潰不成軍,甚至民進黨黨團總召陳其邁都承認綠營輸到當褲子,而復議的表決可說是綠營反撲不成,被藍營乘勝追擊到一敗塗地。
本來藍營再度大敗綠營,在“立法院”否決了“公投法”的復議,應該是值得我們慶倖的,但是我們看了整個復議的表決過程,實在忍不住搖頭嘆息。中國時報的一篇社論題為《公投法復議案已顛覆憲政架構》,文中清楚地指出,朝野政黨為了大選進行的惡鬥,把“公投”與復議都變成鬥爭的武器,而實質上嚴重破壞了台灣的“憲法”結構。
台灣“憲政”是一個四不像的怪物
台灣的“憲政”架構並非完全的“內閣制”,也非完全的“總統制”。本來完整的“內閣制”是由“國會”多數黨來“組閣”,所以“行政權”與“立法權”由同一個政黨掌握,而“內閣”也不會拒絕執行“國會”通過的法案,這樣就沒有必要設計法案的復議程式。其實台灣的“憲政”架構是經過近年來六次“修憲”,從“內閣制”向“總統制”轉型,所出現一個四不像的怪物,所以今天台灣當局的運作才會出現這麼多混亂而荒唐的現象。
今日台灣當局的“內閣”是由“總統”提名“閣揆”,然後由“閣揆”“組閣”,但是“修憲”以後的“憲法”又明文規定,“總統”提名“閣揆”不需經過“立法院”同意,而“行政院”院長又是最高行政首長,他要對“立法院”負責。所以整個“憲法”架構當中,權責關係混亂不堪。而今又正好出現了“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同黨的局面,所以才會出現這次“公投法”復議的狀況。
朝野政黨合作破壞“憲政”體制
這次“行政院”提出復議,又不顧法理的提出部份部份條文復議,而不是對整個法案復議。但是“憲法”中又規定,“行政院”如果提出復議,“立法院”必須在兩周以內進行表決,否則復議自然有效。因此這次“公投法”復議,藍營的“立法院”黨團也急著部署表決戰略,只求速戰速決,儘快打敗復議,根本沒有作“憲法”法理的論辯,所以台灣政壇竟然出現朝野政黨一同合作破壞“憲政”體制的怪事。
這一次的“公投法”復議,凸顯了近年來一個令人氣憤又憂心的現象,就是綠營不講道理的使用各種卑劣手段,死纏爛打,但是這些手段還真有相當殺傷力,而藍營困在這種混戰中,常思變通脫困,但是有時在變通中丟掉了基本原則,迷失了最終方向。
藍營在變通中丟掉了基本原則
像近日“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是連宋競選團隊主委,竟然說國親並不反“台獨”,事後連戰為了維持藍營和諧,竟然表示同意王金平的說法,還補充說不排除“台獨”作為台灣前途的選項,但是第二天馬上被許多藍營學者撰文批判告誡。
的確,藍營骨幹怎能不反“台獨”呢?綠營人士扭曲了本土化的意義,把本土化與“台獨”畫上等號,以致不認同“台獨”就是不夠本土化,也就是不愛台灣。藍營當然也要加速本土化,但是絕對不能認同“台獨”,更不能跟著人家,默認“台獨”才是愛台灣。
不反“台獨”者沒有資格作藍營的領袖
就算從爭取選票的角度來看,國親領袖都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把形勢看清楚,民進黨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反正其支援民眾素質本來就甚低劣,根本就談不上理念原則。但是藍營支援民眾平均素質相當優秀,所以藍營的民氣必須靠清晰的理念與堅定的原則來凝聚,今天藍營若想學人家,走模糊的路線,搞搖擺的政策,到頭來不但沒有贏得中間選票,甚至連本來的基本票都流失了。
所以要正告連宋與所有國親幹部,不反“台獨”者沒有資格作藍營的領袖!(錢達)
華夏經緯網專稿 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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